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2010年年报显示,在其他应收款前5名名单里,欠款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位列第二位,欠款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昨晚,有网友对此提出疑问,质疑这是否是民政部欠了茅台的“酒钱”?
今日,民政部财务司副司长冯亚平在接受《财经网》记者称,这笔500万款项是去年玉树地震后茅台捐献的赈灾款,由民政部负责接收。因为每次大灾后赈灾款都非常多,且不一定有署名和地址,民政部都是等有人申领后,才寄出发票。
他对《财经网》记者表示,茅台去年一直没有向民政部要发票。收到发票应是2011年,因此2010年年报就只能将该笔款项列为应收款项。他表示,民政部也已和茅台确认了去年未收到发票这一情况。
他说,民政部刚得知网友的质疑时也感到很“茫然”,所以去和茅台核实情况,才知道是因为去年茅台没收到发票。当《财经网》记者进一步询问茅台现在是否已收到发票时,他说,今年3月11号民政部查了一下,才把发票寄过去。刚看到网上消息,茅台方面说收到发票了。
据人民网2010年4月21日报道,4月20日晚,在中宣部等部门举办、央视承办的《情系玉树、大爱无疆 抗震救灾大型募捐活动特别节目》中,贵州茅台酒集团向玉树灾区捐款500万元。
今天早些时候,曾有媒体报道称,“市场人士指出欠款或非“买酒钱”,而是在贵州省仁怀市09年启动的国酒新城搬迁项目中,予以贵州茅台一笔补贴款,而这笔款由贵州茅台预先垫付所致。但该消息未获贵州茅台官方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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