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多家售楼处和二手房门店了解到,昨天虽然是市发改委《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实施首日,但事实上,从去年5月开始,北京市新建住宅就按照市住建委的规定,严格实行“一房一价”的规定;而根据4月1日开始执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北京二手房从4月起实现明码标价的同时也在《书面委托说明书》中公布房屋具体状况信息。业内人士表示,从去年至今,北京市“一房一价”基本实施到位。
根据市发改委4月底出台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自5月1日起,北京本地销售的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以及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将正式执行明码实价,开发商、中介机构应在销售场所张贴公布明细,并需要提供价格手册。
记者昨天走访了多家售楼处看到,每套房子的总价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销售情况等信息都已经通过展板或者公示台等形式在售楼处进行公示。金隅花石匠(资料、论坛)销售负责人王坚告诉记者:“早在去年,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的要求,新建住宅销售时必须明码标价,公示价格的同时公示优惠幅度等。”他表示,此次市发改委的规定更细一些,如要求公示车位数量、物业费以及举报电话。“这些缺项我们都已经补上。”
在学院路、成府路等区域的二手房门店内,记者看到,公示的房源信息上都有价格、户型、位置等信息标注。而对发改委要求的“应标示房源具体区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结构、户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内容,门店的经纪人告诉记者,这些信息在业主和中介机构签订的《书面委托说明书》中都有详细记录。
购房人张先生告诉记者,“我去年5月看房的时候,售楼处就已经公示价格了;而且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也有每套总价和单价的公示,上网查询非常方便。”他和陪他前来看房的几个同事都认为,北京“一房一价”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开发商在市场好的时候任意涨价。
长阳国际城购房人回先生告诉记者,“一房一价”等规定在各售楼处的公示形式不一样,“有的用展板公示价格等信息,有的打印出来粘贴在公示台,有的粘贴在墙上,如果公示形式能统一,将更方便买房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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