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资料图
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不到50万元,这个数字,和传闻中李启红20亿的家族财富,形成了强烈反差。也正是这两者间巨大的差异,把李启红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曾经荣获“2009年度中国十大品牌市长”的李启红,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她会以传闻中的“家族财产20亿”的身价而名扬天下。
2010年5月31日,李启红涉嫌严重违纪被广东省纪委“双规”的消息见诸报端,引发了坊间种种猜测,而一句出自深谙中山市政情人士的“整个家族的兴衰,都系于李启红一身,李启红在位时,家族积聚的财富保守估计有20个亿”,让焦点都集中在了这20亿上。20亿也成了2010年反腐领域的敏感数字。
李启红案经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广州市检察院起诉。4月6日,案件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李启红被指控的罪名有三项: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关于备受关注的受贿罪,起诉书称: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次,共计人民币10万元、港币40万元,折合人民币不到50万元。
这个数字,和传闻中的20亿的家族财富,天差地别。也正是这两者间巨大的差异,把李启红再次推上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
第一例
在已经披露的证券案件中,这是至今为止第一例正厅级别的官员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审判的案件,其涉案人员除了李启红的近亲家属外,还有相关上市公司的高管,共计10人。
2011年4月6日上午,作为该案第一被告人的李启红被法警带上被告席,在案发接近一年后,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身穿囚服,头发花白,却是“红光满面”。李的辩护律师称这是她患有高血压的缘故。
与李一同站在被告席的还有林永安、李启明、林小雁、谭庆中、郑旭龄,以及中山公用关联企业的中层郑浩枝及其妻子陈庆云,周中星和费朝晖。
检方指控,2007年6月11日至7月3日之间,在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用科技,2008年10月更名为中山公用)重组的价格敏感期内,上述10人分别有泄露内幕信息、利用信息买卖股票并获利的行为,涉嫌内幕交易罪和泄露内幕信息罪。
除此之外,曾担任中山市长一职的李启红还被指控受贿。面对三项罪名,她当庭一一认罪,并反复说“我尊重事实”。
整个庭审过程,李启红除了几次短暂的情绪波动,言语哽咽外,表现平稳,面对法官的提问,也是应对自如。
法院对于该案连审3日,并没有当庭宣判。
崛起于居委会
相对之前媒体热炒的李启红沸沸扬扬的家族势力,对于李启红的仕途,广东省纪委副书记丘海曾作过相关评价:“李启红作为一个女干部,从基层一步步过来,很不容易。”
而这个基层指的便是居委会。1954年4月,李启红出生于中山石岐镇,父母均是当地农民,家境贫寒。早在1972年,年仅18岁的李启红就出任了中山县石岐镇中区朝阳居委会主任,自此便走上了领导岗位,但这并不是她政治生涯的开端,在此之前的4年时间里,她还是石岐镇中区藤草工艺社革命委员会的委员。
成长在特殊历史时期的李启红在14岁时就积极投身“文革”,这也成为了她权力发迹的起始点,同时也给周边人留下了“颇有政治觉悟”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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