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证会现场
荆楚网讯 既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又可调动学生学习以及老师教课的积极性,昨日举行的《湖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听证会上,19名听证代表一致原则同意采用学分制收费方法。听证会参加人应到19人,实到19人,其中消费者8人、占总数的42%,符合听证会要求。
物价部门指出,采用学分制收取学费是未来一个发展方向,其适合本省具备条件、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过并不强制推广。目前,我省仅武汉大学和武汉理工大学,是经相关单位批准可实施学分制收费的学校。
【解读】
学分制收费不高于学年收费总额
不得高于学年收费总额
按学分收费以后,会不会比以前按学年收费价格要高呢?昨日,物价局表示,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生按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原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的标准,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提出方案,同一所学校所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须统一。
具体来说,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简称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计算公式为: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
可以先选课后缴学费
学年制收费条件下,学生不论选多少课,均缴纳统一标准的学年费用。学生选课数量未能与学费金额挂钩,导致少数学生缺乏学习责任感,往往选修了一大堆课程,却不去听课和考试。
实施学分制收费,学生可以先选课后缴费。这样一来,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意愿自主选择专业、课程,自己决定学习进程,自主安排学习计划,从而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对于老师来说,需要接受学生的选择,形成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能促进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此外,选课选教制要求开出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选修课,这有利于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渗透和融合,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提前毕业可节省学费
《办法》中规定,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学习年限缴纳专业学费。这意味着,对一些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规划提早完成学业。以学生3年完成4年的学业为例,该学生只需缴齐4年必修的学分学费,而第4年的专业学费则不需要出。这样一来,就减轻了学生尤其是贫困生的经济负担。
不过,极少数一门课要经过数次重修才能通过的学生,会增加学费负担。对于修双学位的学生,除了缴纳本专业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外,第二专业只用缴纳学分学费。
首考不及格可免考一次
高校中,学生挂科是常有的事。而按照该《办法》,改按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对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必须给予学生一次免费补考或免费重修的机会。
对于补考再不及格,或需要再次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收取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
【疑问】
“花钱买学分”现象会否出现
尽管原则上同意新的收费办法,但听证代表们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受助生如何从优选科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如何自由支配自己的学科选择呢?”有听证代表指出,对于享受助学贷款和资助的贫困生来说,他们每年缴纳的学费,由资助人一次性打给学校,数目有限。而一些他们可能感兴趣的课程,学分高、学费贵,这样,他们就无法享受到优质的课程。
另有代表指出,实施学分制收费后,以往学校对贫困生的学费减免、补贴等优惠政策,是否也需要重新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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