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00267-HK)今日召开股东大会,管理层遭众多股东质问2008年炒卖外汇累计期权巨亏事件调查情况,然而中信泰富拒绝披露有关进度。中信泰富小股东关注组召集人梁国强会后表示,怀疑公司利用股东资源帮前董事脱罪。
在今日的股东会上,部分股东向公司管理层质询公司2008年炒卖澳元累计期权,巨亏147亿港元事件调查进展,包括公司负责事件调查的人选,并查问公司就有关诉讼已支出的金额及整个官司的支出预算等。然而,主席常振明则以香港律政司及警方仍在调查为由,拒绝披露进度。
他同时表示,对于高等法院要求中信泰富披露部分文件给警方调查的判决,“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不能服从,将考虑上诉至最终法院。
香港高等法院于今年3月18日表示,中信泰富有关文件已放弃法律专业保密特权,其中一份文件更可能证明公司涉嫌串谋诈骗,隐瞒亏损并向银行借贷巨款,认为公司需要披露。然而中信泰富近日已上诉希望推翻高院裁决,并在上诉书中强调,公司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欺诈。
小股东关注组召集人梁国强会后则表示,不明白为何中信泰富不停花费公司的资源,坚持替已离职的前董事及前股东进行诉讼。他指出,股东们怀疑公司在利用股东的资产帮助前董事、前股东脱离刑事责任。
代表小股东关注组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会后则表示,目前中信泰富调查事件的专责小组包括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希望公司可以增加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常振明已同意考虑建议。
对于中信泰富拒绝让警方查看文件,以至于警方不能继续调查,涂谨申建议中信泰富可与律政司达成协议,让警方有限制地使用有关文件,继续调查行动。他表示,公司可以在协议中保留权利,避免未来成为控告对象,而常振明也已表示会考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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