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新浩工业园内的汽修店被业主停电。深圳商报记者 姜志强 摄
合同到期3个月,“二房东”不仅未要求小租户撤离,还拖欠房租。昨日,“大房东”新浩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本报热线报料称,“二房东”洲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阴阳合同欺骗小租户,他们从昨天早上6时30分起拉闸断电。
二房东迟迟不肯搬迁
昨日上午,记者在位于彩田—北环的新浩工业园看到,厂区里的石材加工、汽车维修都已停顿下来。没有电,小租户们都聚在一起表示不满。福田区和华富街道派出的工作组在现场协调,希望工业园的业主新浩公司能尽快恢复供电。
新浩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行动直言“无奈”。公司有关人士说,2009年2月13日,该公司将名下近万平方米的新浩工业园租借给洲地投资公司作工业仓储之用,租期至2011年2月12日。双方在华富租赁所进行了登记。洲地公司随后将这些厂房陆续分租给二三十家石材和汽车维修厂,当起了二房东。当时,洲地公司在华富租赁所备案时与上述小租户的转租合同未超过与新浩公司主合约的两年期限。
2010年11月,洲地公司来函要求与新浩公司续约。新浩回复,该片区已纳入深圳市旧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计划,必须配合政府实施限期更新改造,原租赁合同租期不变,到期后不再续租。2011年1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新浩再次致函洲地公司,提醒其须于2月12日前搬离。但洲地公司置若罔闻。
记者昨日在工业园区看到,十多家汽修厂、四五家石材厂因断电而中止了生产。合同期满至今整整3个月,园区里看不到任何恢复原貌的迹象。小租户们说,他们与二房东的合约进行到第三年,政府要向新浩施压,恢复供电后他们还要生产。
招租招来“阴阳合同”
洲地公司负责人说,他们2009年与新浩公司签署的是条件合同,即新浩公司在两年租赁期满后未能开发工业园,须优先与洲地公司续租,租金递增5%。现在,新浩公司拿不出有效开发证明和施工许可证就要他们走人,违背了约定。洲地与小租户有个5年租赁合同,新浩公司两年前就知道并默许,现在中断转租产生的赔偿问题,应由新浩公司与洲地公司共同承担。
新浩公司回应说,租赁期满前,经多方打听,他们才得知洲地公司与小租户间存在“阴阳合同”,即洲地到华富租赁所备案的期限为两年,私下转租的合同为5年。2010年11月,该公司就回函告知“承租期间擅自变更租赁用途和产生的费用、超越租赁期限转租的赔偿问题,由洲地公司自行承担。”通过当二房东,洲地公司每年收益有可能达上千万元,这才是洲地找各种理由拒绝搬迁的根本原因。
对洲地公司的“优先续租”权,新浩公司负责人说,新浩工业园不是收回后转租他人,而是根据深圳市的统一规划收回,升级改造成机器人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企业总部基地。对洲地公司要求看的开发证明和施工许可证,法律没有规定新浩公司有提供义务。
园区收不回业主无计施
据记者了解,5月12日的拉闸断电已是新浩公司第二次所为。
2011年3月,多次催促后,在洲地公司没有搬迁甚至未再缴租的情况下,新浩公司向深圳供电局申请中断了对新浩工业园的供电。此事引发小租户的不满。经华富街道协调,新浩公司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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