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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对保障房骗购须审慎认定严厉处罚

1 刘洪波:对保障房骗购须审慎认定严厉处罚
babywode2011-05-15 16:45:41 发表
作者:刘洪波(微博)
深圳再次查出301户涉嫌骗购保障房。说“再次”,是因为1个多月前刚报道过涉嫌骗购保障房的深圳新闻,那一次是45人。
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购者有8148户,终审二榜合格5521户,审核未合格者不少,被认定涉嫌骗购者只占审核不通过的少数。可见,认定“涉嫌骗购”已是相当慎重,而从“涉嫌骗购”到“确认为骗购”,还有相应程序。
骗购保障房各地都有,人们对这种行为也极为厌恶。但认定骗购还是要审慎,毕竟骗购的认定权属于政府,而涉及到的是个人,错误的认定会对个人产生严重影响。认定要审慎,处理要从严,这应是处理骗购问题的原则。
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购,自去年底发出终审一榜,3个多月发现45人涉嫌骗购,接下来1个多月发现301人涉嫌骗购,认定的涉嫌骗购数有量级的增加。为什么呢?不明白。但这中间出现的关于骗购处罚的变化,令人关注。
在45人涉嫌骗购的新闻出现后,人们注意到在深圳,骗购保障房的处罚,是驳回申请、罚款5000元、三年内无资格申请保障房。被认定骗购的人本来就无资格申购保障房,骗购的实际处罚,只是罚款5000元而已,而一旦骗购成功,收益何止于十万?如果仅从得失权衡看,这种“奖惩”办法,实在是鼓励骗购。
4月下旬,深圳公布了拟定的修改意见,有骗购行为的最高罚款达到20万元,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加重骗购处罚已经公开放风,随之发现的涉嫌骗购者也迅速增加了,这或许就是因为查处的力度在增强,那些心存贪念的骗购者想赶在严重惩罚通过之前批量抽身。我们知道,这些涉嫌骗购的人一经认定,将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如果此时未被发现,新规通过后被发现骗购成功,损失就可能很大了。
可以说,现在保障房信息相当芜杂。保障房成为一次性发放的重大福利而被人骗购是一个问题;因位置偏远、品质过低等原因而无人购买也不时有之。有的地方保障房摇号新闻不断,有的地方干脆号也不摇了,经适房八九成被公务人员分配掉。骗购再可恶,终究还是少数,而且并不合法,也不光彩,偷偷摸摸,暗渡陈仓。而某些地方政府巧立名目将保障房由公务人员瓜分,简直就是集团性的合法抢夺,其恶劣性远在造假骗购之上。这种政策性的抢夺,公然而行,惩处本该更严。
今年千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压力之下,怪状就更多了。就像去年一些地方平时不减排,年底乱停电,以求节能考核过关;千万套保障房要兑现了,各地想出来的招术已不少,有的地方打算没收小产权房充数,有的地方把公务员、教师等住宅区算进保障房。这样一来,就可以少建保障房,尤其少建直接面向普通市民的保障房了。
为什么现在还会有 “公务员小区”、“教师住宅区”。按说1990年代末期“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之后,所有人都要买房居住了,后来有保障房,但也从来只是向城市中低收入者提供,且应在全社会公平分配。然而,某些特定群体还是在独辟蹊径,专享“集资建房”。普通人须买房居住,低收入要等待摇号抽签,而某些特定群体则能独享低价房子,得到好处后,就算保障房建设的成就,显得这个社会的普通低收入者已经获得了住房利益。
保障房建设可以说怪相不穷,乱相丛生,利益复杂,骗购不是保障房的唯一问题,也不是最严重的问题,这是我们在愤愤谈论骗购保障房的新闻时应当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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