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只有一个办法,做正确的决定,吻合国家法令、吻合透明原则,吻合让集团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天下没有不可讨论的利益。”
雅虎一方坚持“未通知、未批准”,阿里巴巴一方坚称2009年就通过集团董事会讨论并确认。双方各执一词,支付宝股权变更风波愈演愈烈。
在上周六举行的阿里巴巴香港股东大会上,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兼CEO马云首度开腔回应,并表示:“阿里巴巴一贯坚持所有事情100%合法,100%对股东透明。如果说董事会不知道,我悄悄就办了这个事情,有人会信吗?”
在马云看来,现在是“公说公有理,婆方还没说自己的理由,因为事情还未尘埃落定”。
“支付宝的事还在讨论中”
在阿里巴巴股东大会上,马云及阿里巴巴集团首席财务官蔡崇信一直强调支付宝股权转让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
事情进展显示,其复杂的程度正进一步升级。上周雅虎发出声明称,关于2010年8月支付宝所有权的转移及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宝实际的分拆,2笔交易并“没有通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和股东,也没有得到他们的批准”。
不到一天后,阿里巴巴于周五晚间回应称:“在过去三年中,就国家对第三方支付相关规定的细化和调整,及其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影响,包括所有权结构方面的影响,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一直有着持续的讨论和沟通。”
阿里巴巴强调:“在2009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讨论并确认了支付宝的70%股权已转入一家独立的中国公司。”
一边是“未通知、未批准”,一边是“讨论并确认”,双方各执一词,支付宝重组成为阿里巴巴香港股东大会的焦点。马云在现场透露,央行2号令出来之后,董事会就一直在讨论支付宝的事,现在还在讨论之中。
“有一个问题是,如果支付宝没拿到牌照,淘宝就瘫痪,如果支付宝、淘宝瘫痪,阿里巴巴如何成长?”马云表示:“我只有一个办法,做正确的决定,吻合国家法令、吻合透明原则,吻合让集团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天下没有不可讨论的利益。到今天为止,情况就这样子。”
至于阿里巴巴的第二大股东,持股29.3%的软银,截至目前尚未披露是何时得到支付宝股权变更通知,仅表示三方正就重组事件进行洽谈。
转让程序是否合法?
“申请牌照必须要走的一个流程”,这是阿里巴巴对支付宝股权变化的表态。
蔡崇信在记者会上解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号令,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我们认为支付宝要拿到牌照,不可能以外资的身份去拿。”
根据阿里巴巴的声明:“在2009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讨论并确认了支付宝的70%股权已转入一家独立的中国公司。”支付宝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公告显示,该公司应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的资料显示,该公司股东是两名自然人马云和谢世煌,其中马云出资5.688亿元,占股80%,谢世煌出资1.422亿元,占股20%,后者是阿里巴巴18名初创人员之一。
有媒体报道称,支付宝股权转让分为3步:第一次发生在2009年6月,Alipay以2240美元作价向浙江阿里巴巴转让支付宝70%股权;之后,Alipay和浙江阿里巴巴对等增资,使支付宝资本增加至少5亿元;2010年8月6日,Alipay再以1.6498亿元人民币将支付宝3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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