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5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包含六个方面,共22个要点。事件二:两部委5月16日发布公告,将自2011年5月20日起,将海关商品编号为7202999100"其他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10%的铁合金"纳入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政策要点及评价
《意见》基本贯彻2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稀土行业发展规划部署的思路,并将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严控开采
对稀土资源严格禁止超控制指标开采,原则上继续暂停受理新的探、采登记申请,原有探、采许可证禁止现有矿山扩大产能。同时,大幅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抑制资源开采暴利。评论:2010年我国对稀土开采的治理成效显著。根据安泰科数据,2010年稀土矿产量8.9万吨,近年来首次控制在开采总量指标以内,同比降幅约30%。控制资源仍是国家治理的重中之重,单纯的稀土资源型企业增长模式将面临变革和抉择。目前国内稀土龙头企业已经逐渐拓展下游产业链,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如包钢稀土在稀土永磁、贮氢材料、发光材料、抛光材料等多元应用领域扩展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广晟有色近期投资9380万元建设2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生产线;厦门钨业的稀土荧光粉、磁材生产线陆续投产和上马;五矿近两年也在积极寻求与稀土下游应用企业的合作。
另一个角度,国内资源开采的限制也将激发有实力的企业集团进军海外资源市场,中色、五矿、中铝等海外并购经验丰富的大型央企海外扩展步伐有望加快。
2、限制生产
"十二五"期间,除国家批准的兼并重组、优化布局项目外,停止核准新建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禁止现有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对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并加强信息化监控。
评论:
近两年国内分离产能快速扩张,已经出现过剩。国家限制项目扩产目的是减少过度投资,同时产能向符合技术和环保标准的大型企业,主要是行业整合主体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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