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木地板,商家用“等外品”煳弄,送货时消费者才知道,“等外品”就是次品。近日,在市工商局12315的调解下,商家终于将次品换成正品。
5月初,市区一家名牌地板销售商搞促销,姜女士订购了一批价值39元/平方米的木质地板,同时签订了协议,并支付了商品全款。但第二天,姜女士又看中了一种价值79元/平方米的地板,于是她想与商家重新签订协议,但商家只是在原协议上把39元改成了79元,并添加了“等外品”三个字,还向姜女士解释等外品只是地板的一个型号。但等商家送货上门后,姜女士却发现地板和自己当时选购质量有差别,于是拿着购买协议找商家更换,商家却称协议上的“等外品”就是指这种比原来订的质量稍差一点儿、不会影响使用的地板。这下惹急了姜女士,可商家却不肯再露面,于是她向12315中心投诉。
(来源:沧州晚报)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