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唿万唤始出来,非金融机构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发放终于落听。央行昨天在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允许支付宝、易宝支付、拉卡拉等27家机构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据悉,这张许可证全面覆盖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货币汇兑等众多支付业务类型。
支付宝获得“一号牌照”
在27家企业中,支付宝获得了业内第一张支付牌照,编号为“Z20001”。据悉,这张许可证全面覆盖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货币汇兑等众多支付业务类型。支付宝CEO彭蕾表示:“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支付业务许可证》是对支付宝7年勤奋和自律的褒奖,服务好客户依然是支付宝最关注的核心。”业界分析,支付宝之所以能率先获得牌照与其多年来的坚持自律有关。据悉,支付宝是行业内唯一一家委托工行每月对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做托管审计,并每月公开托管报告的企业。
5家企业未获证
央行公布的名单显示,此前公示的32家申请企业当中,最终有27家获得了许可牌照,5家未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分别是上海银联、上海畅购、上海富友金融、上海得仕和联动优势。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1年9月1日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证的最后期限,逾期未取得的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获证购物卡纷纷“亮”证
记者发现,获得许可证的发卡机构大部分第一时间就把许可证挂到了公司网络上,同时配发了重要通告。央行此举证明了第三方支付合法化,正式承认了预付费购物卡的合法身份。北京消费者熟悉的发行“商通卡”的北京商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福卡”的裕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悉数获得许可证。
即使还没有获得许可证的发卡机构,昨天也向客户发出了相关通告。记者登录“中欣银宝通”网站,看到一则《关于中欣银宝通卡使用规则调整的通告》。通告称,北京中欣银宝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自5月26日起,将中欣银宝通卡、中欣高球通卡使用规则做出相应调整:非记名卡的有效期为三年。非记名卡由用户自行按100元的整数倍定义,单张卡的卡内金额以1000元为上限;实名制卡的充值金额可以是100元的非整数倍,单张卡的卡内金额以5000元为上限。
三方市场面临兼并整合
获得身份许可之后,第三方支付市场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局呢?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分析,《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细则出台前后,央行曾表示,牌照的发放将不受数量限制,但从首批获得牌照的企业来看,央行更加看重电子支付企业包括经营水平、盈利能力、治理结构、风险防范等在内的“系统重要性”。未来一年的电子支付行业将面临放量增长,同时,到9月1日的大限之内,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有可能引发兼并整合。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支付产业的交易规模从数量级上已与美国相当,商业模式上也远远多于美国支付公司形态,但中国互联网支付的平均佣金却是美国的十分之一,主要因为中国支付产业还处于极度需要扩张规模的阶段,需要寻找不同的支付可能性,反过来也将极大推动这个领域的创新。
“随着支付牌照尘埃落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准入门槛逐渐提高,市场有望重新划分”,拉卡拉公司总裁孙陶然(微博)表示,拿牌之后,将加快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铺设的终端网点渠道,力争3年的时间将线下网络发展到100万个。
购物卡转向“个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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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购物卡宣称合法了
2 回复:获证购物卡宣称合法了
babywode2011-05-31 06:36:58 发表
“央行颁发许可证,推行实名制购卡,可以说正式承认了购物卡的合法化”,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发卡机构负责人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卡了”。该人士同时为购物卡叫屈:“卡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成了送礼人的工具,就和腐败连在了一起,问题出在腐败的人身上,为什么要迁怒于购物卡呢?”这位负责人由此分析,大额购物卡的销售估计会受影响,而购物卡也会慢慢向个人化、小额面值转变。
此前,购物卡的身份一直颇为“暧昧”:早在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要求“已发放尚未使用的购物券,一律停止使用,由发放单位立即收回销毁”。此后,国务院纠风办又先后在1998年、2001年下达通知规定:“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但接连的禁令并没有挡住购物卡的大潮。2003年,购物卡再度卷土重来,无声无息在商业领域扎下了根,并快速蔓延。网易财经调查发现,目前购物卡已经超过万亿,国内商场消费超过20%使用购物卡,购物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第二人民币。
业内人士认为,如今,央行颁发许可证,对发卡机构实施牌照管理,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这个行业的合法化,购物卡的身份也不再尴尬,获得了国家承认。熊焱 杨滨 贾中山
千唿万唤始出来,非金融机构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发放终于落听。
支付宝获得“一号牌照”在27家企业中,支付宝获得了业内第一张支付牌照,编号为“Z20001”。
5家企业未获证央行公布的名单显示,此前公示的32家申请企业当中,最终有27家获得了许可牌照,5家未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分别是上海银联、上海畅购、上海富友金融、上海得仕和联动优势。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
获证购物卡纷纷“亮”证记者发现,获得许可证的发卡机构大部分第一时间就把许可证挂到了公司网络上,同时配发了重要通告。
即使还没有获得许可证的发卡机构,昨天也向客户发出了相关通告。
三方市场面临兼并整合获得身份许可之后,第三方支付市场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局呢?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分析,《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细则出台前后,央行曾表示,牌照的发放将不受数量限制,但从首批获得牌照的企业来看,央行更加看重电子支付企业包括经营水平、盈利能力、治理结构、风险防范等在内的“系统重要性”。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支付产业的交易规模从数量级上已与美国相当,商业模式上也远远多于美国支付公司形态,但中国互联网支付的平均佣金却是美国的十分之一,主要因为中国支付产业还处于极度需要扩张规模的阶段,需要寻找不同的支付可能性,反过来也将极大推动这个领域的创新。
“随着支付牌照尘埃落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准入门槛逐渐提高,市场有望重新划分”,拉卡拉公司总裁孙陶然(微博)表示,拿牌之后,将加快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铺设的终端网点渠道,力争3年的时间将线下网络发展到100万个。
购物卡转向“个人化”“央行颁发许可证,推行实名制购卡,可以说正式承认了购物卡的合法化”,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发卡机构负责人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卡了”。
此前,购物卡的身份一直颇为“暧昧”:早在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要求“已发放尚未使用的购物券,一律停止使用,由发放单位立即收回销毁”。
业内人士认为,如今,央行颁发许可证,对发卡机构实施牌照管理,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这个行业的合法化,购物卡的身份也不再尴尬,获得了国家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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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购物卡的身份一直颇为“暧昧”:早在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要求“已发放尚未使用的购物券,一律停止使用,由发放单位立即收回销毁”。此后,国务院纠风办又先后在1998年、2001年下达通知规定:“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但接连的禁令并没有挡住购物卡的大潮。2003年,购物卡再度卷土重来,无声无息在商业领域扎下了根,并快速蔓延。网易财经调查发现,目前购物卡已经超过万亿,国内商场消费超过20%使用购物卡,购物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第二人民币。
业内人士认为,如今,央行颁发许可证,对发卡机构实施牌照管理,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这个行业的合法化,购物卡的身份也不再尴尬,获得了国家承认。熊焱 杨滨 贾中山
千唿万唤始出来,非金融机构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发放终于落听。
支付宝获得“一号牌照”在27家企业中,支付宝获得了业内第一张支付牌照,编号为“Z20001”。
5家企业未获证央行公布的名单显示,此前公示的32家申请企业当中,最终有27家获得了许可牌照,5家未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分别是上海银联、上海畅购、上海富友金融、上海得仕和联动优势。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
获证购物卡纷纷“亮”证记者发现,获得许可证的发卡机构大部分第一时间就把许可证挂到了公司网络上,同时配发了重要通告。
即使还没有获得许可证的发卡机构,昨天也向客户发出了相关通告。
三方市场面临兼并整合获得身份许可之后,第三方支付市场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局呢?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分析,《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细则出台前后,央行曾表示,牌照的发放将不受数量限制,但从首批获得牌照的企业来看,央行更加看重电子支付企业包括经营水平、盈利能力、治理结构、风险防范等在内的“系统重要性”。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支付产业的交易规模从数量级上已与美国相当,商业模式上也远远多于美国支付公司形态,但中国互联网支付的平均佣金却是美国的十分之一,主要因为中国支付产业还处于极度需要扩张规模的阶段,需要寻找不同的支付可能性,反过来也将极大推动这个领域的创新。
“随着支付牌照尘埃落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准入门槛逐渐提高,市场有望重新划分”,拉卡拉公司总裁孙陶然(微博)表示,拿牌之后,将加快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铺设的终端网点渠道,力争3年的时间将线下网络发展到100万个。
购物卡转向“个人化”“央行颁发许可证,推行实名制购卡,可以说正式承认了购物卡的合法化”,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发卡机构负责人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卡了”。
此前,购物卡的身份一直颇为“暧昧”:早在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要求“已发放尚未使用的购物券,一律停止使用,由发放单位立即收回销毁”。
业内人士认为,如今,央行颁发许可证,对发卡机构实施牌照管理,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这个行业的合法化,购物卡的身份也不再尴尬,获得了国家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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