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经济区规划发展目标
到2015 年,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建成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支撑体系;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初步形成城乡协调发展格局;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显著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达到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000 元,城镇化率达到5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目前的3.3∶1 缩小到2.8∶1。
到2020 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区域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000 元,城镇化率达到6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48号),现将《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渝经济区自然禀赋优良,产业基础较好,城镇分布密集,交通体系完整,人力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人口、城镇、产业集聚区,是引领西部地区加快发展、提升内陆开放水平、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要认真领会国务院的批复精神,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把成渝经济区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深化内陆开放的试验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保障区,在带动西部地区发展和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请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要求,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建立重庆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规划》实施的重大问题。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促进成渝经济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协调服务和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会同重庆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实施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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