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5190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1年6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11年6月8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最高为99,999,900元,且须是100的整数倍。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M≥500万 1000元/每笔100万≤M<500万 0.8%M<100万 1.2%
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基金账户内在销售机构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赎回费率
N<1年 0.5%1年≤N<2年 0.25%N≥2年 0%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联接基金主代码51903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27日基金管理人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依据《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申购起始日2011年6月8日赎回起始日2011年6月8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M≥500万 1000元/每笔100万≤M<500万 0.8%M<100万 1.2% 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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