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日讯 似乎是巧合,就在中央电视台曝光陕西省商洛市虚报廉租房、以商品房充廉租房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孙新春带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组也到了商洛市。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商洛市在这次检查当中获得了巡查组的肯定。根据商洛市政府在其门户网站披露的信息,该市在1-3月份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考核中综合得分位居全省第一,上述巡查组对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士说,从商洛市的情况来看,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还需要深入,虽然巡查组也去了一些项目现场检查,但是毕竟不能每个项目都核对和清点。地方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当中到底有没有“注水”,仍需更严格和科学的检查手段。
省级“先进”被曝虚报项目
商洛市虚报600套廉租房项目骗取1800万专项资金
据商洛市政府披露的数据,今年全市计划建设3.54万套保障性住房,截至5月20日,已开工建设了134.7万平方米、22011套保障性住房,建成了51.8万平方米、8394套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5.83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5%。
住建部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组在商洛市走访了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和商南县,检查保障房建设项目和开工情况。
据本报记者了解,截至5月25日,陕西省保障房开工建设25万套,完成年度计划52.4%,在保障房任务量全国领先的情况下,开工率也位居全国前列。
然而,商洛市作为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省中的先进市,却在这个时候出了岔子。
前述巡查组走访过的商州区,在5月29日被中央电视台曝光,称其虚报廉租房建设数量,以商品房冒充廉租房,虚报600套廉租房,实际仅通过改造商品房完成72套,却套取了1800万元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
根据商州区城建局的项目规划,当地政府计划在商州区关东社区建设“柳家沟综合治理工程仿古一条街项目”,项目计划盖8栋商品房,其中配建2栋廉租房,共600套。所需资金为36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拨款1800万元,区政府筹资1950万元。
2009年10月,商洛市财政局下拨中央、省下发的1800万元“廉租房专项资金”。然而,时至今日,不仅原先申报的600套廉租房在区政府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回购合同里,缩水成了200套;目前实际拿得出的72套廉租房也是由商品房改建而来。
对于一个保障房开工率领先的地区,出现这样的案例实在让人对其“先进性”的真实性生疑。
记者致电陕西省住建厅了解到,陕西省新推《陕西省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每月对各市、区、县的保障房建设进度进行督察并形成月排名。排名靠后的城市,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完不成年度任务的地区,不得评为优秀等。
同时,保障房安居工作的考核情况被列为各市、区、县政府的年度责任考核依据。2011年4月底,西安保障房建设综合排名全省第一,5月份,商洛市赶超西安名列第一。
一位陕西省住建厅人士表示,这样的竞争机制,在全省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全力推进保障房建设进程。
但是,问题也在考核与资金的重压下悄然发酵。
中国社科院工经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表示,保障房建设的土地、资金困境是众所周知的,在中央以及上级的重压之下,各地突飞猛进的推进保障房建设进程,在没有相对的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的同时,保障房建设的监管也存在“盲区”,这不仅表现在基层政府为了完成保障房任务而弄虚作假,也凸显当前保障房建设监督体系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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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洛虚报600套廉租房骗取1800万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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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713814672011-06-02 21:59:32 发表
地方政府明目张胆的以保障房名义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上级相关部门竟毫无察觉,资金如期到位。曹建海建议,地方在以制度性的规范督促地方政府加紧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也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体系。
《住房保障法》有望年内成稿
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方式“五花八门”亟须法律法规进行制裁和约束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介绍,保障房前期建设的问题不过是保障房体制不完善的诸多表象之一,保障房的制度缺陷还突出表现在保障房分配等方面。
就在去年底,商洛市也曾卷入一场保障房分配风波。
商洛市山阳县政府信息网去年10月公布了“山阳县丰阳花园小区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932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中,有“部长、乡镇长、执法队长、所长”等行政头衔的申请人有100多人,有的还标注有“科员、副科、科长”等行政级别。这一名单一经公布即引起热议。
根据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审计公告,在2010年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陈国强表示,在保障房分配领域中,准入、公示、管理、退出四大环节都存在诸多缺陷。
首先,保障房类型的多样性增加了保障房公平分配的难度,其次,保障房建设和分配主体的多样化也为某些利益群体带来了可乘之机;最重要的是,保障房分配领域中缺乏完善和严厉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威慑,加之多头管理存在监管“盲区”,如此,便造成了保障房分配乱象层出不穷。
据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随着保障房建设的不断推进,《住房保障法》有望推出。《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今年国务院立法计划,预计年内将形成初稿并上报国务院,明年出台。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之前,各地可以依据各地情况出台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例或规定,保证保障房各环节的规范、公正。
清华大学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从当前各地方政府筹建保障房的实践来看,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方式“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制度性规范和要求,也没有对应的法律保障,因此保障房建设和分配领域的违规行为层出不穷。长此以往,不仅违背了中央筹建保障房的初衷,还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因此,需要完善和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制裁和约束,为保障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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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法》有望年内成稿
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方式“五花八门”亟须法律法规进行制裁和约束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介绍,保障房前期建设的问题不过是保障房体制不完善的诸多表象之一,保障房的制度缺陷还突出表现在保障房分配等方面。
就在去年底,商洛市也曾卷入一场保障房分配风波。
商洛市山阳县政府信息网去年10月公布了“山阳县丰阳花园小区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932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中,有“部长、乡镇长、执法队长、所长”等行政头衔的申请人有100多人,有的还标注有“科员、副科、科长”等行政级别。这一名单一经公布即引起热议。
根据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审计公告,在2010年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陈国强表示,在保障房分配领域中,准入、公示、管理、退出四大环节都存在诸多缺陷。
首先,保障房类型的多样性增加了保障房公平分配的难度,其次,保障房建设和分配主体的多样化也为某些利益群体带来了可乘之机;最重要的是,保障房分配领域中缺乏完善和严厉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威慑,加之多头管理存在监管“盲区”,如此,便造成了保障房分配乱象层出不穷。
据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随着保障房建设的不断推进,《住房保障法》有望推出。《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今年国务院立法计划,预计年内将形成初稿并上报国务院,明年出台。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之前,各地可以依据各地情况出台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例或规定,保证保障房各环节的规范、公正。
清华大学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从当前各地方政府筹建保障房的实践来看,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方式“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制度性规范和要求,也没有对应的法律保障,因此保障房建设和分配领域的违规行为层出不穷。长此以往,不仅违背了中央筹建保障房的初衷,还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因此,需要完善和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制裁和约束,为保障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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