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买房“讨价还价”习惯难改变
据信息时报报道在楼盘销售中,有的公司客户可能一次就买下多套甚至数十套房子,这样开发商都会给出一个较大的折扣;或者是开发商老板的朋友来买楼,开发商也可能会给出特别的折扣。如果严格按照公示的优惠折扣和“一房一价”来卖房,这些都变成不合规定了。
事实上,政府部门如果禁止这些卖楼行为,也是不适当的,这当中会存在一个模煳地带,很难做到全部按公示折扣和房价来卖楼。现在营销总监、销售经理手上都有额外折扣,而客户买楼时讨价还价拿额外折扣也已成为一种消费习惯,如果严格按公示折扣和房价卖楼,客户还是会不相信没有折扣。改变整个消费习惯,明显难度会很大。
满堂红战略管理部高级主任沈锐培:“降价令”或变成“涨价令”
“一房一价”的出发点是增加商品房买卖的信息透明度,让购房者更了解市场的真实情况,但执行结果却不尽人意。个人认为,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方面,“一房一价”会打破开发商的信息垄断,因此开发商一般不会主动配合;另一方面,“一房一价”缺乏执行细则,开发商可通过报高预售价等手段轻松化解,让“降价令”变为“涨价令”。
可以说,“一房一价”这种行政干预房价的方式必然受到市场的阻力,与其让开发商公布商品房定价,不如地方政府实时公开每套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更具参考价值。而且商品房早已实现网签,不存在技术问题。至于二手房执行“一房一价”,个人认为可执行性不大,因为定价权在业主手上。
合富辉煌市场研究中心副总经理龙斌:新政不应承担降楼价功能
实行“一房一价”,就是让房价更加透明和公开化,一手楼和二手楼都应公开。
按道理,信息管理办法只应让楼盘向外界公开楼盘信息,并不应该承担其他功能,不能通过公开而达到降价的功能,也不应该控制一手楼价格不能升价,只能降价。因为有了这样的要求,才导致一些开发商人为将价格提高。如果“一房一价”只是为了公开房价信息,而不具备控制房价的作用,那么开发商就未必会将楼盘价格报得高出许多。
经纬研究中心高级主任曾英杰:实行“一房一价”有利有弊
总体而言,“一房一价”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而实施的一项措施。其正面效果在于让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关于项目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开发商随便涨价的行为。
而负面的作用则在于,“一房一价”让更多开发商报高价卖低价,不透明的空间依然存在;而二手房“一房一价”的可行性也不大,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现实】开发商三招应对“一房一价”规定
据新华网报道 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针对发改委的明文规定,开发商通常采取三个“招数”应对:
一是“遮遮掩掩”。记者走访了多个楼盘销售中心发现,只有少数楼盘严格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放置标价牌。深圳宝安区一在售楼盘的营销中心就没有明显的标价牌,但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已执行“一房一价”规定,每套房子都有价格。但购房者只能通过销售人员口头得知自己看中的房子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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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报高价低价卖 “一房一价”变涨价令
2 回复:开发商报高价低价卖 “一房一价”变涨价令
Tziiny92011-06-04 04:16:39 发表
二是“阳奉阴违”。最近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走访了位于深圳龙华的“中央原著”楼盘,在销售现场看到,3栋6CD的公示价格为每平方米33583元。而记者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上查询发现,该房备案价格为每平方米26400元。两个价格之间的差距非常大。记者在位于该片区的其他楼盘也发现了此问题。
更有甚者,还有楼盘的售价超过备案价格。以面积为63.19平方米的深圳“金地上塘道”10栋1单元16B为例,销售人员告知的最终售价为152万元,而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网站的数据显示,这套房子备案价格为每平方米23817元,据此计算总价应为150万元。
三是“高报低开”。面对明码标价的要求,很多开发商玩起了价格游戏,把商品房备案价格定得远高于销售价,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这样,他们就可以在不高过备案价格的情况下,隔三差五地给房子涨涨价。以广州市番禺区的诺德中心城楼盘为例,6梯1402房的标价为166万元,实际售价为107万元,两者足足相差近60万元。
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买房“讨价还价”习惯难改变据信息时报报道在楼盘销售中,有的公司客户可能一次就买下多套甚至数十套房子,这样开发商都会给出一个较大的折扣;或者是开发商老板的朋友来买楼,开发商也可能会给出特别的折扣。
事实上,政府部门如果禁止这些卖楼行为,也是不适当的,这当中会存在一个模煳地带,很难做到全部按公示折扣和房价来卖楼。
满堂红战略管理部高级主任沈锐培:“降价令”或变成“涨价令”“一房一价”的出发点是增加商品房买卖的信息透明度,让购房者更了解市场的真实情况,但执行结果却不尽人意。
可以说,“一房一价”这种行政干预房价的方式必然受到市场的阻力,与其让开发商公布商品房定价,不如地方政府实时公开每套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更具参考价值。
合富辉煌市场研究中心副总经理龙斌:新政不应承担降楼价功能实行“一房一价”,就是让房价更加透明和公开化,一手楼和二手楼都应公开。
按道理,信息管理办法只应让楼盘向外界公开楼盘信息,并不应该承担其他功能,不能通过公开而达到降价的功能,也不应该控制一手楼价格不能升价,只能降价。
经纬研究中心高级主任曾英杰:实行“一房一价”有利有弊总体而言,“一房一价”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而实施的一项措施。
而负面的作用则在于,“一房一价”让更多开发商报高价卖低价,不透明的空间依然存在;而二手房“一房一价”的可行性也不大,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现实】开发商三招应对“一房一价”规定据新华网报道 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是“遮遮掩掩”。
二是“阳奉阴违”。
更有甚者,还有楼盘的售价超过备案价格。
三是“高报低开”。
“要买房就赶紧出手,以后还有得涨。
回复该发言
更有甚者,还有楼盘的售价超过备案价格。以面积为63.19平方米的深圳“金地上塘道”10栋1单元16B为例,销售人员告知的最终售价为152万元,而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网站的数据显示,这套房子备案价格为每平方米23817元,据此计算总价应为150万元。
三是“高报低开”。面对明码标价的要求,很多开发商玩起了价格游戏,把商品房备案价格定得远高于销售价,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这样,他们就可以在不高过备案价格的情况下,隔三差五地给房子涨涨价。以广州市番禺区的诺德中心城楼盘为例,6梯1402房的标价为166万元,实际售价为107万元,两者足足相差近60万元。
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买房“讨价还价”习惯难改变据信息时报报道在楼盘销售中,有的公司客户可能一次就买下多套甚至数十套房子,这样开发商都会给出一个较大的折扣;或者是开发商老板的朋友来买楼,开发商也可能会给出特别的折扣。
事实上,政府部门如果禁止这些卖楼行为,也是不适当的,这当中会存在一个模煳地带,很难做到全部按公示折扣和房价来卖楼。
满堂红战略管理部高级主任沈锐培:“降价令”或变成“涨价令”“一房一价”的出发点是增加商品房买卖的信息透明度,让购房者更了解市场的真实情况,但执行结果却不尽人意。
可以说,“一房一价”这种行政干预房价的方式必然受到市场的阻力,与其让开发商公布商品房定价,不如地方政府实时公开每套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更具参考价值。
合富辉煌市场研究中心副总经理龙斌:新政不应承担降楼价功能实行“一房一价”,就是让房价更加透明和公开化,一手楼和二手楼都应公开。
按道理,信息管理办法只应让楼盘向外界公开楼盘信息,并不应该承担其他功能,不能通过公开而达到降价的功能,也不应该控制一手楼价格不能升价,只能降价。
经纬研究中心高级主任曾英杰:实行“一房一价”有利有弊总体而言,“一房一价”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而实施的一项措施。
而负面的作用则在于,“一房一价”让更多开发商报高价卖低价,不透明的空间依然存在;而二手房“一房一价”的可行性也不大,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现实】开发商三招应对“一房一价”规定据新华网报道 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是“遮遮掩掩”。
二是“阳奉阴违”。
更有甚者,还有楼盘的售价超过备案价格。
三是“高报低开”。
“要买房就赶紧出手,以后还有得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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