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松岗街道一出租屋因租户财物被盗,房屋业主为此被判罚27322元。
据了解,5月初,宝安区松岗街道一出租屋被盗,给被盗租户造成经济损失。随后,松岗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对此次事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房屋业主黄某在租赁行为发生后 其本人平时疏于管理,也未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依据深圳有关租赁法规,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对黄某开具了27322元的罚单,并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里补办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
目前,该出租屋业主已交纳完罚款,并按规定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补办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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