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食品今日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高金房产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10月15日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高金房产投资参与翠屏新区土地一级整理。之后,高金房产按照约定履行了投资开发义务。
高金房产已基本完成 983.91亩土地的整理,但是,按照今年3月24日宜宾市人民政府的通知,确认该项目停止执行,并予以终止。高金食品于今年6月14日作为原告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补偿高金房产2.18亿元。高金食品表示,根据民事调解书确认金额,将导致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增加1.14亿元左右,对公司本年度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受此消息影响,高金食品高开高走,冲击涨停后有所回落,截至发稿报9.67元,涨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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