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行或将遇瓶颈
“一套房屋只能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这是7月1日即将试点启动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的“新规”。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的“服务平台”出台背景是:为有效平抑二手房随意涨价的现象,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可靠。据介绍,这一“服务平台”将在海淀区率先试点,向居民提供二手房买卖服务,运行成熟后将在全市进行推行。然而,记者近日从二手房市场了解的情况是,该项“新规”现阶段并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可能又是一个“形同虚设”的“规定”
●卖房难使业主不愿独家委托
北京麦田副总经理吴存胜表示,政府建立“服务平台”的初衷非常好,他解释说,此次“服务平台”的设立是学习美国、香港等一些发达国家的经营方法,旨在规范房产经纪市场,通过政府对中介市场的介入,达到稳定房屋交易市场价格、规范经营监管的同时让消费者得到最真实信息的作用。但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服务平台”推行过程中,很有可能遇到一些难以回避的问题。
北京麦田副总经理吴存胜认为,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信用体系和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如果在委托代理过程中,业主违反了“一套房屋只能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把待售房屋委托给多个中介,国家是否有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其次,国外的中介从业人员都有近十年、二十年的从业经验,而我国房产经纪从业人员相对年轻,独家代理的服务质量也有待考虑。第三,我国房产经纪业的品牌效益还没有完全形成且消费者品牌意识不强,“货比三家”是我国消费者特有的消费观念,往往是“哪家公司能给我卖个好价钱我就和哪家公司合作”,业主的这种心理难以改变。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准备卖房的业主。他表示,现在的市场情况卖房已经变得比较困难了。委托多家经纪公司同时卖尚且这么困难,如果只委托一家卖将是什么情况可想而知了。
●授权委托给业主添麻烦
对于部分中介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或发布虚假信息,市住建委表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委托的经纪机构,不得对外发布该房源信息,不得代理销售该房屋。试点期间,为避免同一套房屋多处发布信息引发矛盾纠纷,同一套房屋只能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但是,存量房交易平台业主委托经纪公司的方式并不同于独家委托,通知内容中规定建委仍保留业主单方到建委变更委托中介公司的权利,变更后网签等权利也相应变动,但违约风险业主自负。这种方式虽然能够保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但对于业主来说不仅没有带来任何好处,反而给自己增加了麻烦。
据北京麦田房产副总经理吴存胜介绍,在此之前,业主卖房时都会找多家经纪公司同时出售,为的是能以更短的时间更高的价格将房子卖出。因此对于业主来说,无所谓通过哪家经纪公司来卖。而即将试点的授权委托方式虽然不等于独家代理,但如果业主想同时委托多家公司,在签委托协议时要一定把相关条款仔细看清,以免出现业主违约的情况。
一位正准备卖房的业主对记者说,业主与其冒着违约的风险签委托协议,不如不与任何一家经纪公司签委托授权。这样就可以像以前那样同时让多家经纪公司卖房,在达成交易同时再与经纪公司签委托授权,以及之后的网签手续,这样可以给业主省去很多麻烦。所以,对于业主来说,委托授权将形同虚设,房源信息上平台之时其实也就是房子成交之时。如果这样,委托授权只是给业主和经纪公司又增添了一道没必要的手续而已,对于避免虚假房源信息恐怕起不到设想的作用。
文/本报记者 周宏
【作者:周宏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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