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6月9日电154万套二手房的价格将被“秘密”评定,从而为每一次交易制定只有政府部门掌握的“准绳”9日,深圳市地税局终于在市场千唿万唤之后,发布了二手房核价新规定。从7月11日起,深圳将对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政策,但“参考价格”将深藏“闺中”无人知晓。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阴阳合同”,虚报成交价格规避应缴税额的现象已经十分普遍。
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表示,这种阴阳合同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损交易的公开、公平原则,导致依法诚信的交易者利益受损,也影响了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对市场交易情况真实性的了解和判断,造成较大的税收漏洞,削弱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效果。
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0年专门下发《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要求各地从2011年7月起试点对价格偏低的房产交易实施评估核定征税。深圳则是全国首个发布这一政策的城市。
杨龙介绍,在大量筹备工作基础上,深圳制定了《关于实施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深圳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但如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深圳制定的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
规定将从2011年7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具体时间以纳税人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参考价格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情况每半年进行更新。
值得注意的是,与有类似评估政策的城市不同,深圳制定的154万套二手房参考价格均不对社会公布,卖方只能查询到自己所属房屋的参考价格。
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评价认为:“多年来,在二手房市场形成了"阴阳合同"、虚假报税的潜规则,在法不责众的情况下助长了全民违法这一不良习惯。深圳率先推出新规定,显示出了深圳在杜绝"阴阳合同"方面的决心。如果评估价格合理、操作严格,将对"阴阳合同"构成致命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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