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公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中明确提出禁止“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除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外,还规定停售产品需报备案。
由于“炒停式营销”可能引发销售误导,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了处罚力度。
根据文件内容,一旦发现有保险公司“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的”,保监会将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据《新快报》
保监会公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中明确提出禁止“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