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新股上市是一场众人分享的盛宴 发行者名利双收,投行机构承销费收入不菲,打新者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不过,这个平衡的局面最近被打破了。新股频频破发,打新者不仅不盈利反而浮亏,对新股避而远之,新股发行成为单方面享受的大餐,然而这一局面终将不可持续。
新股发行中止第一案的出现,说明市场这个无形之手的约束力在增强,行政力量和有形之手在慢慢弱化,发行者、投行机构、打新者等市场各方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在这个背景下,对投行机构而言,所做的不能仅是针对询价机构“拉关系、套近乎”就可以了,也不能仅靠包装新股、夸大盈利能力、漂亮的财务报表来获得认可,更多的还得凭借自己的真本事,筛选出好的公司,合理定价配售,才能赢得市场的认可。
询价机构的报价往往被券商投行的定价报告左右,体现的是投行的意志。目前,不少询价机构对拟上市的新股并不了解,信息的主要来源还是券商的定价报告。如果券商新股定价报告的内容存在利润虚增或增长率虚高,询价机构也会迷惘,无法给出新股申购时的合理报价。因此,在新股发行制度建设上,应该加大对主承销商的监控力度,尤其是对承销过度包装、提供的资料不实等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
在香港及境外市场,新股询价配售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投行的定价配售能力。一个好的投行,其定价报告中对新股的定价与新股上市后的价格之间偏差应该很小,而且对新股的业绩增长能力预测较为准确。基于投行提供的准确信息,询价机构在做出判断,并进行询价时方能更有把握。长此以往,投行与询价机构之间的稳定信任关系方能建立起来。
对于热衷上市的公司来说,通过了行政审批只是开始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公司要想发行成功,关键还要看市场是否认可。公司只有做实自身的业绩,真正拥有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高水平、受市场认可的管理能力,才能得到市场认可,闯过市场这一关。优质的公司,市场竞相申购,高溢价发行为理所当然,而基本面差的公司,无人问津,发行失败也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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