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学者赵晓(图片由作者本人提供)
■作者简历
赵晓,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世界银行—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中国房地产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经济学奖专家委员会委员。
随着房价的高企,土地财政以及与之关联的分税制成为学者、民众以及媒体经常关注的话题,本文从现状入手,追忆历史,对分税制、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协调等问题进行剖析,力图给出一个参考答案。
社会财富增加,幸福感无提升
从个人与国家财富划分层面而言:改革开放30年社会物质财富急速增加,但如此庞大的物质财富却并没有进行合理的分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前的中国人“看不起病、买不起房、上不起学、死不起人”。伴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民众反而整日生活在焦灼之中,幸福感丝毫没有提升。
以个税起征点为例,众所周知,当前中国个税税收的贡献主体主要集中在中低收入人群,高收入人群反而通过各种“技术”实现了所谓的合理避税。面对众多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唿声,3000元仿佛成了天花板,这不免让人痛心疾首。此外,在过去20年中国的人均GDP从1991年的1892.8元增长到2010年的29762元,增长了15.71倍;而中央财政收入同期增长了近45.27倍。
从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层面而言:就表层原因来说,分税制使得中央把桌面上的阳光收入(即税收收入)的大部分拿走,而地方政府则“另辟蹊径”大搞土地财政,虽说中央会通过税收返还等形式把相当一部分财政收入返还给地方,但这种随机性可想而知,就某个地方政府而言,税收返还不宜看做是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就深层原因来说,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机制一直是以“GDP为纲”,如此引导的结果必然是投资冲动极强,因为它“立竿见影”(只要领导来了就可以看见高楼大厦林立);如果再往深处探寻,就有可能把视野转向中国的政治传统,地方政府只有“跑部”,才能“钱进”。
现有切蛋糕方法弊端显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从1991年到2010年近20年的时间里,中央财政收入从1991年的938.25亿元,增长到2010年42470.52亿元,20年的时间里增长了45.27倍。这个数据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经济在过去20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尤其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政收入增长明显提速,分税制实施的前三年中央财政收入分别是938.25亿元、979.51亿元和957.51亿元,实施的后三年该数据分别是2906.5亿元、3256.62亿元和3661.07亿元。而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前三年的29.8%、28.1%和22%,增长到后三年的55.7%、52.2%和49.4%。
从地方财政收入来看,从1991年的2211.23亿元,增长到2010年40609.8亿元。20年的时间里增长了18.37倍,其增速也相对较快。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前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是2211.23亿元、2503.86亿元和3391.44亿元,后三年分别是2311.6亿元、2985.58亿元和3746.9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前三年的70.2%、71.9%和78%,下降到44.3%、47.8%和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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