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11日,2011年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上海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交流上海浦东新区等地的改革试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雄出席会议并致辞,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出席会议并介绍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展情况,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浦东新区区长姜樑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时期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从浦东起步,至今已整整六年时间。总体上,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重大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改革联系点和省级改革试点为主体,多主题、多层次试点格局已经形成并逐步完善。各试验区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改革试验,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全国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会议强调,“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科学发展观能否真正落实,经济发展方式能否从根本上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加快完善起来,关键在于改革能否取得新突破,关键在于改革试验区能否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改革突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改革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各试验区肩负的改革任务非常繁重,务必要按照中央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推动改革试验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做科学发展和体制创新排头兵。
一是坚持实践标准,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对改革探索的认识和判定,要坚持实践标准,看其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改革的方向和大局、是否符合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以及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以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改革中涉及到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冲突的问题,应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方向和遵循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按照试验总体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专项改革方案,继续在试验区进行探索,进一步创造经验。同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改革、规范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
三是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检验改革得失的关键所在,也是贯穿于改革实践的一项基本原则和要求。改革试验的实践表明,改革要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权益。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系统改革。改革试验涉及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研究,做好全面、充分的考量,特别要正确处理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解决局部问题和维护全局利益的关系、单项改革和综合配套的关系,确保改革试验持续健康推进。
会议要求,各试验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改革试验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和推进机制,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地专项规划对改革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试点主题和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推进改革试验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提高改革试验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中央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相关改革试点要优先放在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形成共同推动改革工作的合力。对改革试验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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