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海上皇宫”状告政府案昨开庭原告放弃100万元索赔
深圳“海上皇宫”,从2009年底开始,漂浮在深圳最美的西部海域、占地面积逾7000平方米、内部装修极尽奢华。
经媒体曝光闯入人们视野以来,关于它的风波就从未停息。
它,究竟是违建,还是一种创新?这是一种奢侈腐败现象,还是一种社会财富和旅游资源?
被龙岗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为违建后,“海上皇宫”终于被强制拆除。事情却没有就此画上句号,随着“皇宫”主人郭奎章的反戈一击,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被告上了法庭。昨日,该案第一次在深圳龙岗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焦点
是否取得过“海洋使用权”
原告律师:政府机关出尔反尔需要负责任
被告代表称,海上皇宫要合法化,必须取得海洋使用权,也就是龙岗区颁发的“养殖证”,而非龙岗区农林渔业局颁发的“养殖登记证”。
原告律师认为,海上浮岛取得了养殖登记证,就是取得海洋使用权的一个证明,这是政府机关出具的证件,附近海域所有渔排用的都是这种“养殖登记证”,从没见龙岗区政府颁发过“养殖证”。如果“养殖登记证”没有效力,为什么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要颁发呢,政府机关出尔反尔需要负责任。
本报深圳讯 昨日,在公众视野里折腾了差不多两年的“海上皇宫”走进了法庭。虽然“海上皇宫”已被拆除,但“皇宫主人”仍然要为他的皇宫正名,但并没有提出索赔的相关诉求。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应诉称,“海上皇宫”就是违建,如不依法拆除,将会引领海上违建风潮。
昨日,法庭未作出判决。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原告:
争取“海上浮岛”合法性
原告方将海上皇宫称为“海上浮岛”。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撤消深圳市农林渔业局作出的《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并判定被告对海上浮岛的拆除违法。用郭奎章的说法就是,“承认海上浮岛的合法性”。
原告诉讼称,他们是通过合法程序向深圳市农林渔业局递交申请资料,该局通过合法审批程序核准向原告出具《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养殖登记证》文件,因此原告获得关于《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养殖登记证》有效,龙岗区农林渔业局3月1日的撤销行为,使原告无法在“海上浮岛”上进行休闲渔业项目的经营,直接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方的公益代理律师汪腾锋称,海上浮岛被拆前,已经过改造成为了经管理部门(被告)验证过的垂钓平台,是海上休闲用的,“原来的跑马场已经拆掉”。
汪腾锋认为,“海上浮岛”是一种创新,在深圳、甚至在世界也是首创的,客观上起到了向海洋要土地、推动海防建设的积极作用,希望得到法律的保护,使海上浮岛重获生机。
被告:
这就是违建一定要拆
昨日,被告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在答辩书上措辞强硬,称,“海上皇宫企图长期非法侵占国家海域,违法建设极尽奢华的私人会所或俱乐部,公然挑战法律权威,对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被告代表在法庭上称:“这是一个豪华的会所,是一种违建,不是创新。不仅不应得到法律保护,还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如不依法拆除,将会引领海上违建风潮。”
被告称,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有权在发现“海上皇宫”实质上不符合《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中的要求,并存在无法律依据等问题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纠错,直接将“批复”予以撤销。
“海上皇宫”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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