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报道组)无线电视现任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其前助理丛培昆及无线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涉于三次无线活动中,串谋欺诈无线及行贿,涉款达96.2万元。昨日是陈志云涉贪案开审第一天,三人在区域法院否认五项罪。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区国恒作供透露,行内人都知要找陈志云工作,必要先找丛培昆,指信和付130万元找无线协办除夕倒数活动,另要付16万元给丛,才能确保陈志云及出炉“视帝”黎耀祥出席。
首名证人爆无线接生意内幕
第一至三项控罪涉及2009年12月31日举行的除夕倒数节目“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控方指信和旗下一间公司与无线协议,信和一方支付130万港元赞助费给无线,无线则制作一个现场直播节目,其中一个附属节目是由陈志云和黎耀祥合作演出的“志云饭局”。
控方称,信和一方相信只有透过丛培昆才可促使陈志云演出,故支付了16万港元给思潮,思潮其后支付11.2万港元给陈志云。陈志云在接受款项时未经无线批准,第一项控罪指陈志云和丛培昆在该节目中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第二及三项是交替性控罪,分别控告陈志云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丛培昆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证人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区国恒作证称深知要确保陈志云演出,要另付钱,便找丛培昆接洽:“行内人都知道阿ED(丛培昆的洋名Edthancy)帮陈生(陈志云)接事件(活动)的啦!”而陈志云及黎耀祥的演出,丛培昆最初开价20万元,终被讲价至16万元,还附送马来西亚歌手龚柯允唱歌。
第四项控罪与陈志云无关,涉及“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节目。控方指陈永孙于2009年中为“翡翠歌星贺台庆”找赞助商,成功找来新濠博亚(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合作,对方答应付520万元成为活动独家赞助商,但陈永孙仅向无线称赞助额为400万元左右,又促使无线以55万元聘用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负责招募赞助及安排物流统筹等工作。而无线并不知道,陈永孙暗中把丛培昆介绍给新濠,令新濠重复以69万元,聘用思潮提供交通及物流服务。陈永孙及丛培昆因此被控串谋欺诈。
唆使佘诗曼杨怡等免费站台
第五项控罪指陈志云和丛培昆串谋欺诈无线,佘诗曼,杨怡,陈敏之,陈倩扬及杨思琦等五名艺人。控方称,陈志云去年2月7日为其新书“志云14.2首选” (又名“志云情人节首选”)出席发布签书会,他于两个月前已唆使佘诗曼,杨怡等在当日免费友情客串支持他,并获无线同意。陈志云也特意向无线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要人,得她同意免收费让艺员站台,但无线却不知道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于12月24日与奥海城签合约,获对方承诺免费提供场地,另获玛贝尔钻饰有限公司(MaBelle)签约,确保包括佘诗曼及杨怡出席。思潮最后共收到30万元。
丛培昆在陈志云居所被捕
昨日开庭前,陈志云与丛培昆及陈永孙聚首,闲话家常,神色自若。但开庭后,三人便不再交谈,全神贯注听控辩双方的对话,不时抄写笔记。陈志云首先答辩,以替港台电视节目《铿锵集》配音的“韦家晴”语调,略带紧张地说出:“法官大人,我不认罪”。另外两位被告答辩时也是这样,庭上宣读控辩双方同意案情,正式披露丛培昆是在陈志云的旺角亚皆老街雅丽居复式单位内被捕。据了解,当时陈志云也在屋内同被捕,但案情却隐去陈的被捕地点。
陈志云庭外称不清楚法庭程序,对于聆讯不会觉得闷,但因为聆讯期间仍要上班,所以直言“好怕放得晚”。对于陈志云受审,无线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说:“陈生这段时间是正式申请年假,暂定一个星期,不过他每日上完庭,都会回公司继续处理日常业务。”
方逸华重返证人名单叶翠翠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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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案昨日首开审 证人爆无线接生意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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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62369322011-06-22 15:30:15 发表
据了解,最新证人名单共58人,当中包括TVB高层“六婶”方逸华、乐易玲,TVB艺人佘诗曼、黎耀祥、杨怡、杨思琦、陈敏之等。而原本也在证人名单中的叶翠翠,则肯定不被传召作证。据悉,叶翠翠向廉署所录的供词,全心护主,大致说到她以出席陈志云的活动为荣,即使不收钱,她也不介意。估计控方是因相信叶翠翠的证供对控方案情无帮助,才会决定把她从证人名单中剔除。据悉,本案证人分五大类,依次出庭的是赞助商,思潮职员,无线艺人和高层,廉署人员及电脑技术员,视帝黎耀祥及五名被指受骗的花旦将于七月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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