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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皇宫”案开庭直击:郭奎章被禁言

1 深圳“海上皇宫”案开庭直击:郭奎章被禁言
yao62369322011-06-22 16:28:15 发表

昨日上午9时30分,“海上皇宫”状告龙岗区经济与服务局一案在龙岗区法院开审,原告郭奎章因身份不是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法官禁止发言,神情有些郁闷。南都记者陈文才摄
“海上皇宫”风波又来了,因为被一拖再拖终于开庭。这次,被告龙岗经济促进局一改往日缄默,在法庭上与海上皇宫方面针锋相对,自认撤销养殖登记证系因自己不够格发证,拆除“海上皇宫”因其未取得海域使用证,且华丽得不像谋生的鱼排。
当然,原告郭奎章因为身份不是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被法官禁止发言,但他倒是一脸轻松,一声不吭听审。苦的是前来采访的多家媒体,为争那仅有的四个席位起早贪黑,幸法院搬来凳子缓解气氛。
位少人多
“海上皇宫”怒告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一案被一拖再拖后,终于在昨日开庭审理。
“海上皇宫”的知名度使郭奎章的名气迅速上升。听闻郭要来庭审,开庭时间定在上午9时30分。因为旁听的座位只有18个,却只安排了4个记者旁听席。7时30分左右,就有媒体记者堵在龙岗区人民法院门口“争抢”入场券。
9时左右,通过安检后,来自国家、省、市等10多家媒体记者先后来到法院第四审判庭,尽管此案双方当事人并未到现场,但所有旁听席位已经被媒体记者坐满。
随后,龙岗法院相关负责人赶至现场解释称,安排只有18个座位的审判庭并非故意刁难,实际上该院只有这个行政审判庭,已经没有办法重新安排地方。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公平起见,只能按照国家、省、市、区各选一家媒体进行旁听的形式,谁先来谁可以获得旁听。南都记者发现,抢先坐在记者席的部分媒体并未遵从此规矩,而其余未获旁听资格的媒体也僵持在审判庭门口不愿意离去。
经过协商,法院方面决定搬进凳子,让所有媒体记者进入旁听,但必须遵守法庭的规矩,不能拍照、录像等。
南都记者发现,旁听席面积约10余平方米,却挤了近40人,一些媒体为了获得第一手采访信息,出现很多两个人挤一张凳子的情况。
两个诉求
上午9时20分,“海上皇宫”的主人郭奎章在四五名助理的簇拥下抵达龙岗法院第四审判庭,他依然是身着敞开的唐装,一脸轻松。
这次,郭奎章怒告经济促进局,他怀揣着两个诉求而来。
郭奎章希望,龙岗经济促进局能撤销原龙岗海洋局于2001年3月1日作出的《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郭奎章因此无法进行休闲渔业项目经营。对于海洋局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他很恼火。
郭奎章的第二个诉求是想让法院判龙岗海洋局拆除“海上皇宫”的行为违法。郭奎章不在乎钱了。他在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称,只要让公众知道这件事“赔不赔钱无所谓”。
被禁止发言
一进审判庭大门,郭的助理要求部分记者让座,但却被郭奎章拦下。“让更多的媒体来关注这件事,你们不要阻拦了”,郭奎章悄声告诉身边助理。随后,郭坐到了代理律师汪藤锋旁。
无奈,“海上皇宫”的管理公司是深圳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虽是郭奎章执掌的时尚集团的子公司,但法定代表人却是一个叫郭菁丽的陌生人。于是,郭奎章被告知,庭审中,他没发言资格。
庭审过程三个多小时,郭奎章或面带微笑或者低头看材料,却一声不吭。
坐在郭奎章的斜对面,是原海洋局海洋与渔业科科长王爱然及龙岗渔政海监大队长戴玉茹。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法定代表人贾长胜未到现场。
针锋相对
PK
回复该发言
2 回复:深圳“海上皇宫”案开庭直击:郭奎章被禁言
yao62369322011-06-22 16:28:15 发表
这次庭审中,郭奎章一方并不再唱独角戏,龙岗经济促进局方面一改往日缄默,双方代理律师针锋相对,就“海上皇宫”拆与不拆、养殖登记证及休闲垂钓证撤与不撤的问题进行一番较量。
经济促进局:《龙岗海上垂钓管理鱼排暂时规定》认为,鱼排最大不能超过3000平方米,管理区不超过20%,统一油漆成蓝色,“海上皇宫”完全不符合上述要求。
海上皇宫:该规定已经失效。
经济促进局:海上皇宫不像谋生的工具,更像是一个私人会所。
海上皇宫:30年前我们去澡堂洗澡,现在我们去SPA;30年前我们去剃头,现在我们去发廊享受服务。同样,养殖和垂钓就不能有个漂亮的华丽的遮风挡雨的地方?关键是看你本质上在做什么。
海上皇宫:海上皇宫完全是按照原海洋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验收完毕,获批养殖登记证等。
经济促进局:执法人员在今年2月17日的现场录像可以证明,这个非法构筑物并非真正用于海上垂钓,里面就是整改完的情况,跟整改前相比有变化吗?
经济促进局:跑马场没有使用养殖建筑的材料。
海上皇宫:跑马场的马都被遣散了,上面改造总要有坐的、站的、休息的地方吧,这些华丽设施是被告此前许可的。中庭被拆部分连养殖设施也没有。
■ 法官追问
龙岗经济促进局(下称经济促进局):
当初系错误发证
问:海上皇宫方面曾请示进行改造,在2010年7月15日的批复中海洋局也同意了,主要依据在哪里?基于什么考虑?
经济促进局答:其一、使社会财富不浪费;其二对方称可以通过改造后取得海域使用证,但实际未取得。
问:有没有明确以公文形式告知“海上皇宫”在整改后需取得海域使用证?
经济促进局答:大致告知,没有明确文件,只是笼统讲一下。这是一个常识,何况原告多年来与海洋部门打交道,应当知道。
问:在批复同意海上皇宫申请养殖登记证及休闲垂钓证后,有没有去现场进行审查?是否对海上皇宫的存在与否进行深入研究?
经济促进局答:没有,我们是错误地发证。后来我们去看了那片海域,除了一拆为三,那一片海域,只是换了位置,样貌没有变化。
问:颁养殖登记证等之前有没去现场查看?这些证本身具备什么功能?
经济促进局答:按照推测,应该是去了现场察看。发这些证本身是一个错误,因此不能从事合法的活动。这只是作为发证机关登记管理当时的情况,发证只是基于错误的法律认识。根据法律规定,发养殖证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海洋部门不具备这个资格。


-->问:拆除海上皇宫,系因其不具备休闲垂钓的条件?
经济促进局答:原告未取得海域使用证;此外,海上皇宫不是实际用于养殖生产垂钓,不是用于某些人进行养生,让我们用正常人的思维来想一想,这到底是不是用于养殖,它更像是一个会所。
问:撤销养殖登记证是否向海上皇宫方面告知?
经济促进局答:这种行为是一种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为,这种行为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告知。
问:突然间同意海上皇宫改造,之后又突然撤销其养殖登记证,但原告在这个过程中投入大量的资金怎么处理?
经济促进局答:这不是本案的审理范围,可另案审理。
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下称海上皇宫):
改造为有效利用
问:2008年10月14日,因非法占用海域被罚人民币497700元,龙岗法院裁定依法强制执行,是否执行终结?
海上皇宫答:已执行。
问:执法终结后仍占用海域,为何又想到对涉案构筑物进行改造?
海上皇宫答:该构筑群耗资近1亿,是一个社会财富,处于爱惜财产的考虑,如果能有效利用才是我们考虑的问题,而且被罚后“海上皇宫”不是漂浮在原来位置。
问:换地方后进行改造利用,是否考虑申请海域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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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深圳“海上皇宫”案开庭直击:郭奎章被禁言
yao62369322011-06-22 16:28:15 发表
海上皇宫答:东山海域发了那么多养殖登记证、捕捞证、通行证等,约200—300家,又有哪一家在经营中以发海域使用证为前提。
“海上皇宫”的前世今生
●“海上皇宫”建于2003年,由于非法侵占海域修建豪华私人娱乐场所而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
●2010年1月,广东省海洋局成立调查组认定“海上皇宫”非法占用海域。2010年5月,法院判决要求“海上皇宫”拆解。
●今年2月,“海上皇宫”再次获得合法经营许可。获得了龙岗区农林渔业局颁发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
●今年3月,“海上皇宫”的“准生证”再次被索回。4月初“海上皇宫”被龙岗海洋局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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