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我区201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 〕2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2011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划定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506 分,文史类519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424 分,文史类456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334 分,文史类396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文史类210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71 分/83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术科):237 分/72 分。
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80 分/60 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艺术理类:276 分;艺术文类:296 分。
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理类:217 分;艺术文类:257 分。
高职高专艺术理类:147 分;艺术文类:147 分。
![](http://img3.cache.netease.com/edu/2011/6/7/20110607081808ae03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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