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自去年开始研究的人民币FDI终于明确跨出重要一步。周二,央行公布的《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下称:人民币FDI)目前处于个案试点阶段”。
按照规定,除“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外,企业均可申请以人民币直接来华投资。据接近央行的有关人士此前介绍,该政策研究过程中一个复杂之处就是如何处理商务部门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批环节。如央行其他政策一样,人民币FDI政策也保持了“先试行再推广”的原则。申请人需先获得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再由央行进行个案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后,申请人可凭备案通知书在结算银行开立账户,而无需再从外管局走外汇账户审批流程。
在此政策推行之前,人民币回流的渠道只有QFII、贸易和调回离岸人民币债券筹款等渠道。鉴于此前调回“点心债”资金之难,早有业内人士表示,人民币FDI政策一出,将有更多的企业倾向于用人民币FDI来收回人民币债券收益。
一位投资界律师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人民币FDI在现阶段虽需个案审议,但申请人得到的并非“审批文件”,而仅仅是“备案通知书”。这可能意味着政策正式出台时申请人将享受比原来外汇投资更为宽松的备案程序,即可用人民币进行在华投资。该律师表示,“这是一个积极信号,但将来仅靠结算银行监督企业行为可能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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