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案进行第二日审讯 曾授权丛培昆接赞助
1 陈志云案进行第二日审讯 曾授权丛培昆接赞助
vivi1988132011-06-23 21:27:55 发表
陈志云案今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第二日审讯。
(文/香港报道组)无线(TVB)电视现任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其前助理丛培昆及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涉嫌受贿及诈骗公司一案,今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第二日审讯。赞助陈志云新书签名会的钻饰公司传讯部负责人作供时表示,思潮公司曾提供有陈志云签名的授权书,证明丛培昆的思潮公司是陈志云的代表。
首名证人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区国恒今日继续出庭作证,他称2009年底被告丛培昆的思潮公司向奥海城接洽,借用场地搞陈志云新书签名会,由于思潮表示会安排到陈志云、黎耀祥、杨思琦、杨怡及佘思曼等人出席,故经协议后,奥海城免费提供场地,思潮会给予200本新书给商场做奖赏,并负责找钻饰公司赞助活动。区国恒表示,奥海城免收6万多元场租,还要负责舞台布置和灯光,另外还要支付3万元安排无线“东张西望”采访。区国恒又表示,陈志云与黎耀祥当日按照一贯额外收钱艺人的做法,身上贴有奥海城贴纸,后来他又收到无线会计部来电,询问是否已支付16万元给思潮,他对对方的提问感到奇怪,所以认为无线知情。
控方又指,思潮旗下公司去年初替陈出版新书《志云14.2首选》(又名《志云情人节首选》),并于去年2月7日在奥海城举行发布会,陈于2009年12月至去年2月期间,开始向艺人佘诗曼、杨怡、杨思琦等花旦发出邀请,要求她们不收分文、友情客串出席其发布会,亦获无线的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首肯,让五花旦免费出席发布会。赞助陈志云新书签名会的钻饰公司传讯部负责人作供时表示,思潮公司曾提供有陈志云签名的授权书,证明是陈志云的代表。钻饰公司同意为陈志云新书发布会赞助30万元,她指思潮公司称活动当日包括黎耀祥、佘诗曼、杨怡与杨思琦等5名艺人会出席,但她们不会到钻饰柜台宣传。惟无线及5花旦对上述两合约均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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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案今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第二日审讯。
(文/香港报道组)无线(TVB)电视现任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其前助理丛培昆及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涉嫌受贿及诈骗公司一案,今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第二日审讯。赞助陈志云新书签名会的钻饰公司传讯部负责人作供时表示,思潮公司曾提供有陈志云签名的授权书,证明丛培昆的思潮公司是陈志云的代表。
首名证人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区国恒今日继续出庭作证,他称2009年底被告丛培昆的思潮公司向奥海城接洽,借用场地搞陈志云新书签名会,由于思潮表示会安排到陈志云、黎耀祥、杨思琦、杨怡及佘思曼等人出席,故经协议后,奥海城免费提供场地,思潮会给予200本新书给商场做奖赏,并负责找钻饰公司赞助活动。区国恒表示,奥海城免收6万多元场租,还要负责舞台布置和灯光,另外还要支付3万元安排无线“东张西望”采访。区国恒又表示,陈志云与黎耀祥当日按照一贯额外收钱艺人的做法,身上贴有奥海城贴纸,后来他又收到无线会计部来电,询问是否已支付16万元给思潮,他对对方的提问感到奇怪,所以认为无线知情。
控方又指,思潮旗下公司去年初替陈出版新书《志云14.2首选》(又名《志云情人节首选》),并于去年2月7日在奥海城举行发布会,陈于2009年12月至去年2月期间,开始向艺人佘诗曼、杨怡、杨思琦等花旦发出邀请,要求她们不收分文、友情客串出席其发布会,亦获无线的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首肯,让五花旦免费出席发布会。赞助陈志云新书签名会的钻饰公司传讯部负责人作供时表示,思潮公司曾提供有陈志云签名的授权书,证明是陈志云的代表。钻饰公司同意为陈志云新书发布会赞助30万元,她指思潮公司称活动当日包括黎耀祥、佘诗曼、杨怡与杨思琦等5名艺人会出席,但她们不会到钻饰柜台宣传。惟无线及5花旦对上述两合约均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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