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陕西通过建立国土、监察等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的闲置土地开展清理处置。截至今年5月,陕西共清查自2005年以来的闲置土地58宗,面积4807.86亩。目前,清查出的58宗闲置土地已全部处置到位。
根据统计,在陕西清查出的58宗4807.86亩闲置土地中,房地产闲置用地29宗,面积1820.1亩。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35宗,企业原因的闲置土地23宗。
针对土地闲置的不同情况,陕西研究制定了具体处理措施:对个别故意囤地的开发企业,责令限期开工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开工的,严肃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不予办理其他项目的土地供应、建筑施工等手续;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到两年的,按照土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的,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应当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按照安排,下一步陕西将继续加大清查处理闲置土地工作力度:对尚未处理到位和新发现的闲置土地,依法分类处置,有效进行闲置土地重新开发利用。同时,严格约定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预防发生土地闲置现象。此外,陕西还将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实行动态监测监管,加大土地出让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
针对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将督促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和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改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的旧思维,构建有效的闲置土地发现和处置机制,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促进已供土地的及时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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