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未依约宣传蔡依林专辑 法院判还款27万
1 华纳未依约宣传蔡依林专辑 法院判还款27万
天苍月2011-06-24 23:38:14 发表
蔡依林(微博)
据台湾媒体报道,华纳国际音乐2年前为艺人蔡依林发行《花蝴蝶》专辑,与香港炬业科技签约,但炬业不满华纳未依约配合宣传提告。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判决华纳应还炬业新台币120万台币(约合27万人民币)。
炬业提告指出,2009年3月间与华纳公司签约,由华纳授权炬业在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发行蔡依林的《花蝴蝶》专辑,选定1首短版音乐录影带内建在多媒体播放器中,以数位方式销售;炬业公司除支付专辑版税,并赞助华纳音乐120万台币(约合27万人民币)购买SD卡配合宣传。
炬业主张,支付120万台币后,华纳音乐却未依约采购及制作专辑的SD卡,认为华纳违约,因而提告求偿120万台币及预期营利损失100万台币。
华纳则向法院主张,华纳在合约中只有协助沟通配合专辑宣传的义务,赞助金应是提供给华纳用来与蔡依林经纪人协商沟通,华纳并没有在专辑首次公开发行期间,将赞助金用来购买SD卡的义务。
法院一审时,判炬业败诉;炬业不服,上诉高院后,高院合议庭认为,合约内容确实明订赞助金是提供华纳音乐购买SD卡,且专辑发行至今已2年多,华纳却连SD卡的采购时间、数量、制作内容都还没决定,已使炬业赞助失去专辑宣传效果,因而判决华纳应返还炬业120万台币。
至于炬业要求华纳赔偿预期营利损失部分,高院合议庭认为,因炬业无法举证证明受到多少损失,此部分驳回炬业请求。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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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林(微博)
据台湾媒体报道,华纳国际音乐2年前为艺人蔡依林发行《花蝴蝶》专辑,与香港炬业科技签约,但炬业不满华纳未依约配合宣传提告。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判决华纳应还炬业新台币120万台币(约合27万人民币)。
炬业提告指出,2009年3月间与华纳公司签约,由华纳授权炬业在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发行蔡依林的《花蝴蝶》专辑,选定1首短版音乐录影带内建在多媒体播放器中,以数位方式销售;炬业公司除支付专辑版税,并赞助华纳音乐120万台币(约合27万人民币)购买SD卡配合宣传。
炬业主张,支付120万台币后,华纳音乐却未依约采购及制作专辑的SD卡,认为华纳违约,因而提告求偿120万台币及预期营利损失100万台币。
华纳则向法院主张,华纳在合约中只有协助沟通配合专辑宣传的义务,赞助金应是提供给华纳用来与蔡依林经纪人协商沟通,华纳并没有在专辑首次公开发行期间,将赞助金用来购买SD卡的义务。
法院一审时,判炬业败诉;炬业不服,上诉高院后,高院合议庭认为,合约内容确实明订赞助金是提供华纳音乐购买SD卡,且专辑发行至今已2年多,华纳却连SD卡的采购时间、数量、制作内容都还没决定,已使炬业赞助失去专辑宣传效果,因而判决华纳应返还炬业120万台币。
至于炬业要求华纳赔偿预期营利损失部分,高院合议庭认为,因炬业无法举证证明受到多少损失,此部分驳回炬业请求。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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