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造成房产中介行业诸多乱象的直接原因在于行业管理法规不健全以及监管乏力。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调研发现,目前各地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涉及房地产、工商、物价、劳动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对于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中介的大量个体经营户难以纳入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监管范围;对于存在未备案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难以吊销营业执照,及时清出市场。
同时,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的部门规章,但对未备案的机构仍缺乏处罚依据。
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是多头管理难以拧成一股力,另一方面是负责监管的部门监管不到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经纪人的禁止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且房产中介占据经纪类投诉首位,但房产中介超范围经营、非法异地经营、无照经营的现象仍比比皆是。
再从行业内部来看,我国还未建立全国性的房地产经纪协会组织,一些地方甚至连区域性的房地产经纪协会也没有,即便是已经建立的地区性经纪协会,在会员数量、服务培训、管理手段上往往表现得相当疲软,使行业自律处于缺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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