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6月15日,南京机场高速被网络曝光收费超法定收费标准逾50%,14年来总收益28亿元,远超9.8亿元的建设成本。
对此,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回应说,该高速公路收费方式确实不合理,目前正在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国家五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通知,从今日起,全国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一些网友认为,还应对公路乱收费引入问责制,要调查清楚究竟收了多少钱,多收的钱用到了什么地方,给公众一个清楚的解释。被曝光的南京机场高速能否就其“天价收费”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网曝 南京机场高速收费超标逾50%
6月15日起,一则《南京机场“天价高速”每公里均价超标逾50%》的帖子在网上热传。网帖曝料称,南京机场高速采取双向收费,到达机场要收20元,离开机场还要收20元。发帖人14日晚自驾车往返机场高速,里程表显示单程为29公里,经测算每公里收费0.69元。
网帖说,根据2004年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全省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费标准定为0.45元,机场高速每公里超收0.24元,超标逾50%。而机场高速目前的收费标准在1997年制定并实施后沿用至今。为什么不按照2004年规定降低收费标准?其合法性令人怀疑。
帖文还指出,根据机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机场高速每天通行量在2.8万辆左右,如果全部以小车20元计算的话,一天收费额在56万元左右,一年至少2个亿。机场高速开通14年来,总收益至少28亿元,收费远超9.8亿元的建设成本。
江苏省物价局 “确实太不像话了”
对于网曝内容,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刘显根承认,该路的收费标准确系1997年制定并报省政府批准的,一直执行到现在。但他表示,所收费用全部上缴给了上级财政。
对于14年收费28亿元的估算,刘显根说:“机场高速投入使用的前几年,车流量很小,远没有现在这么多,根本就没有收到28亿元。”但当记者询问总共收费多少时,刘显根声称自己并不知情。
江苏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郑哲告诉记者:“自从我来到物价局,机场高速就一直收这么多钱,算一算收了多少年了!确实太不像话了。这两天我们已经上报了局领导,正在研究解决办法。”郑哲表示,江苏不止这一条高速公路收费超标,物价部门曾想降低一条路的收费价格,但是地方反映压力太大,后来也没有降下来。
江苏省交通厅 将按要求整改
对于网曝质疑,机场高速主管部门、江苏省交通厅政治处副处长严志明说,该路建成后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制定收费标准,不是随便定的,在当时也不能说是错误的。但是,现在看来的确不合理,因为需求变了。主要问题是收费偏高,往返收费对于出租车和私家车都不公平。
严志明表示,机场高速收费不完全用于自身建设,还承担着支援机场建设和维护宁高高速运营的任务。宁高高速有几亿元贷款,但车流量小,年收费额远远不够。2003年,机场路撤掉了往江宁方向的匝道收费站,0至5公里处是开放式交通,该收的费没有收,这就造成了现在不合理的收费状况。
严志明表示:“我们会对照五部委的要求认真执行,给大家一个交代”。
如何阻止经营性公路变为“印钞机”
[新闻分析]
国家五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宣布从6月20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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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场高速否认14年收费28亿 物价局称太不像话
2 回复:南京机场高速否认14年收费28亿 物价局称太不像话
小不点972011-06-26 19:03:01 发表
这一举措体贴民生、顺应民意。但相比较而言,对于长期以来争议很大的一些政府还贷公路摇身变为经营性公路,由于其蒙着一层“合法外衣”,又有地方利益掺杂其中,此轮治理如何阻止这些经营性公路变成“印钞机”是难点所在。
五部委此次对于经营性公路乱收费的现象确实剑有所指。
例如,“对未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等。
但在清理整治中,如何认定经营性公路的“合理回报”?对于过去非法或违规摇身变为经营公路的政府还贷公路,如何打破地方既得利益实现其属性归位?又如何建立追责机制?这都需要排除地方利益和垄断行业利益的干扰,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各方监督下推进。
尤其是近些年一些经媒体广泛报道的民怨极大、收费偏高、暴利惊人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其往往又是大城市交通的主力和快速联络线,成为上班族每天都要交买路钱的严重堵点,应当成为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
政府应当利用财政力量积极承担起修路职责,为汽车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让公路尽快回归公益本色。如果任凭以攫取暴利为主要目的的经营性公路卡住大城市的“咽喉”,一辆辆私家车就成了被垄断企业每天剪“羊毛”的绵羊。
下一步,除了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还应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暴利经营性公路”进行“清算”。要严格审计,依法公开经营性公路的成本回收情况、利润情况、维护成本情况以及利润用途,要避免经营性公路成为“合法印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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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此次对于经营性公路乱收费的现象确实剑有所指。
例如,“对未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等。
但在清理整治中,如何认定经营性公路的“合理回报”?对于过去非法或违规摇身变为经营公路的政府还贷公路,如何打破地方既得利益实现其属性归位?又如何建立追责机制?这都需要排除地方利益和垄断行业利益的干扰,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各方监督下推进。
尤其是近些年一些经媒体广泛报道的民怨极大、收费偏高、暴利惊人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其往往又是大城市交通的主力和快速联络线,成为上班族每天都要交买路钱的严重堵点,应当成为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
政府应当利用财政力量积极承担起修路职责,为汽车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让公路尽快回归公益本色。如果任凭以攫取暴利为主要目的的经营性公路卡住大城市的“咽喉”,一辆辆私家车就成了被垄断企业每天剪“羊毛”的绵羊。
下一步,除了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还应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暴利经营性公路”进行“清算”。要严格审计,依法公开经营性公路的成本回收情况、利润情况、维护成本情况以及利润用途,要避免经营性公路成为“合法印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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