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25日向社会公布了戒毒条例征求意见稿,对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予以全方位的规定,着力打造“人性化”的戒毒平台。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并在法律条文中规定了一系列人性化的戒毒措施。
为鼓励吸毒人员自行接受戒毒,征求意见稿规定,吸毒人员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公安机关不对其因吸毒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为保障自行接受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人员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可以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治疗的适应症、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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