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推动前海建设启动很重要的环节就是立法,如果立法不先行,前海的启动将有很多困难和障碍,特别是港方投资企业的心理障碍,会担心法律与机制制度等问题。目前的状况下只能做到这样了,该说的都说了,该讲的都讲了,不能讲的都藏在条文中了。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
南都讯记者刘春林34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1票未按表决器,结果显现在了大屏幕上,这一刻起,深圳的前海深港服务区终于拥有了它的第一部“小宪法”。昨日下午,《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下称“前海条例”)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高票通过。
昨日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以及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21条等内容。其中,酒驾处罚依据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来执行。
从“港味十足”到缩减“五处香港”
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诞生一样,“前海条例”从最初的亮相就引发了舆论聚焦。从最初的“港味十足”到后来的逐渐淡化直接引进,“前海条例”的每一步修改都关系到了这十几平方公里土地的未来。
34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1票未按表决器。这样一组数据显示,尽管获得高票通过,但目前的这部终结版“前海条例”并未满足所有人最初的预期。
从今年初亮相时的“港味十足”引发瞩目,到第三稿中27处香港缩减为22处。“前海条例”的诞生路径被外界形容为从“突破”到“审慎”的过程,甚至有人用“倒退”一词表达了失望。曾引发一片叫好的“监督专员公署”以及“理事会”、“高管公开收入”等概念伴随着草稿的修改成为了历史。
相对于三稿,最终通过的表决稿,除合并了一些重复条款以及增加了控制土地利用的相关原则外,并无颠覆性的大幅度修改。
刘玉浦:目前的“前海条例”比较成熟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表示,“前海条例”对于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启动意义重大,对于进一步加强深港合作具有很大的意义。
刘玉浦认为,目前的“前海条例”比较成熟,为市政府下一步展开决策以及前海下一步的发展实际上都打下了基础,也为今后进一步的改革实验,加以完善留下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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