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发建设有了法律保障
刘玉浦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记者近日航拍的前海片区。深圳商报记者 薛云麾 摄
深圳新闻网6月28日讯 昨天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幕。会议表决通过被称为前海“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这使得前海这片“特区中的特区”的改革创新有了法律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谭国箱,副主任闫小培、周光明、及聚声、陈彪,秘书长张士明出席会议。
副市长张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洪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胡利群列席会议。
前海开发建设有法律保障
会议实到委员38人,《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34票赞成表决通过。刘玉浦表示,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承担着深圳未来30年改革发展的特殊历史使命,是深圳今后30年能否继续勇立潮头的关键,对推动深港合作有着重要意义。《条例》的通过,将为前海下一步的改革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在立法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条例》正是结合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国务院相关组成部门,我市20多个单位及广大市民的意见形成的。
刘玉浦说,经过“三审”,《条例》已经比较成熟,“该说的都说了,有些不能讲的,实际上也都隐藏在条款当中”,这为市政府下一步制定前海相关管理规章提供了依据,为前海管理局下一步运作提供了依据,也为香港及世界各地高端服务业进驻前海提供了保障。同时,我们认为,前海的制度创新需要在不断探索中完善,《条例》也为其下一步的修改留有了余地。省部、市部有关前海开发的联席会议,7月初将在我市召开。《条例》的出台,为此次会议的召开打下良好基础,也为前海下一步的开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特区信访条例获通过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旨在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信访人。信访人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请求的,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应当自受理或者收到其他单位转送处理函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或者打击信访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也在此次会议上经表决全票通过,修改后的条例加重了酒后处罚的力度,与上位法保持了一致。
聚焦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前海“基本法”有望7月实施
非金融类产业可行使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的审批管理方面行使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所得税优惠制度,借鉴香港等地在市场运行规划的理念和经验……
昨天下午,被称为前海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有望在7月上旬公布实施。条例中的许多创新举措,为“特区中的特区”开发建设驶入快车道提供法律保障。
借鉴香港等地市场运行规则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