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重庆市将对重金属污染进行专项整治,计划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20%。
据介绍,重庆市将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及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2011年底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同时,重庆将依法对重点防控企业、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所有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首次清洁生产审核,对未按期完成审核的一律停产整治。
在专项行动中,重庆市将以重点防控区域为核心,推进污染产业密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重金属污染区域综合整治。要求重点区域应制定区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清洁生产、污染物末端治理等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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