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维持了其一名法官原先的判决,裁定柯达的数码相机未侵犯苹果的专利。苹果是在2010年5月向ITC起诉,指控柯达为生产数码相机和相关软件侵犯其专利权。
2个月前一位ITC行政法官称,柯达未侵犯苹果的专利。ITC也正在审理柯达起诉苹果和RIM侵权案。柯达在2010年1月提交诉讼,指控苹果的iPhone和RIM的黑莓手机摄像头侵犯柯达的与图片预览有关的专利。柯达与苹果还在2家地方法院有专利纠纷。
因专利诉讼,柯达股价一直不稳定。投资一直在密切关注诉讼,希望能获得大笔和解金。当日柯达股价跌22美分,收盘报2.52美元/股,跌幅为8.03%;盘后该股曾一度上涨超过5%,随后回落至2.63美元/股,涨幅为4.37%。
柯达发言人大卫·兰奇洛(David Lanzillo)表示:“我们很高兴ITC维持行政法官的判决,裁定柯达未侵犯专利”。而苹果拒绝发表评论。
柯达曾在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与LG电子和三星电子达成专利诉讼和解。这两家韩国消费电子制造商同意支付柯达4亿美元和5.5亿美元获得其技术许可。很多投资者看中了柯达专利组合的价值。
据Argus Research调查,柯达拥有超过1000项专利,2010年估计从专利许可中获得了6.3亿美元。预计从今年至2013年,柯达每年来自专利许可的收入可达2.5亿至3.5亿美元。(木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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