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称,报低价难制止,关键在于税费太高
南都讯 圳本月中旬开始对存量房(二手房)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即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评估价征税。此举被广州部分房产专家认为是打击避税的最佳方式之一。
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人日前表示,早在去年7月,广州市税务部门就曾透露称拟实行以评估价征税,但不知为何至今未能实行“可能需要时间”。
韩世同:评估价征税才能有效防止避税
深圳市地税局定于2011年7月11日起,对存量房(二手房)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评估价征税,征税基准改变,营业税、契税的征税税率不变;而没有明显偏低的交易中,个人所得税则仍按原方案核实征收,采取评估价核定征税方案与原来的征收方案双轨运行,但在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时候会采用核定价征税方案。
在韩世同看来,以评估价征税方式可以杜绝目前二手房买卖中普现的一房三价。
“广州虽然现在有网签了,但很多买家还是可以通过自行交易方式报低税,国土局的成交数据低于市场价就说明这个问题”。韩世同表示,就算去年10月1日起网签系统跟银行系统对接,但仍不排除自行交易报低价。他认为,像深圳那样以合理的评估价来收税,将可以大大减少偷税漏税行为。
“其实说到底,是地税部门没有起到应起的作用”。韩世同表示,房管局不是稽查部门,无法掌握具体避税情况,但地税部门却没人管。
地税局去年曾研究以评估价征税
据了解,早在去年拟定实行网签之际,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按评估价来征税可能是防止‘阴阳合同’最有效的办法。如果住建部明确执行按评估价征税的措施,广州肯定会执行”。
“我们以前也曾说要以评估价为制定收税方式”。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人日前亦证实,去年中税务局曾提出将就此方针研究,但制定征收方式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以哪种方式为准,地税部门是有考虑的,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还需要时间”。
在合富置业首席分析师龙斌看来,以评估价征税仍需要一段时间,“其实报低价目前全国都有,也很难制止,核心关键在于税费太高!”
龙斌表示,目前房价贵,买家压力很大,不管以何种方法杜绝报低价,税费始终买家承担“这始终是把老百姓的钱收到了政府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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