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焱)财政部昨天公告,决定5月10日至5月23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011年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合计共发行300亿元。
本次发行的三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四期期限为1年,年利率3.70%,最大发行额为60亿元;第五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43%,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第六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6.00%,发行额为90亿元。本次发行的三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本报讯(记者熊焱)财政部昨天公告,决定5月10日至5月23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011年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合计共发行300亿元。
本次发行的三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四期期限为1年,年利率3.70%,最大发行额为60亿元;第五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43%,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第六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6.00%,发行额为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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