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推出国际板越来越近了。
这距离5月10日结束的第三轮中美经济与贸易战略对话仅仅十天。
有接近证监会人士表示,此次实为高层决策有要求 加快国际板推出步伐,既推进证券业对外开放,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与减缓巨额外汇储备压力。
如今,上交所已完成国际板上市、交易等业务规则和技术方面的准备工作,而据记者了解,外管局也完成了相关技术准备。
外管局备战一位接近外管局人士透露,外管局目前已做好国际板所有的前期准备工作,例如募资之后人民购汇问题;境外人民币发行主体的开户登记,涉及资金出去与再投资等的制度安排问题;“原则上相关管理原则都有了,只是还没有最后推出。
现在关键在于,国际板企业的主体定位,是红筹回归企业,还是纯粹的境外企业欲在境内发行股票?以及多大程度上可以购汇 融资出去取决于制度设计。
“国际板主要是为了发展中国的证券市场,并非为了单独解决外汇问题。
在2011陆家嘴金融论坛上,证监会国际部主任童道驰称:“国际板各种准备工作相对比较充分,希望能在下一个五年推出来,我是这么希望的。
有接近证监系统的人士表示,国际板已经明显有加快之意,相关政策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将可能在7、8月份出炉。
但关于国际板事宜,本报亦尚未得到证监会的采访回复。
中欧陆家嘴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博客)表示,国际板主要涉及资金流出的问题。
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认为,推出以人民币计价的国际板,利于减缓外汇储备增长的压力,因为国际板的上市公司募资后,其融资未必用在中国,需要购汇出去 由此形成资本项下的流出。
知情人士透露,原本定于今年5月放行的国际板,因为决策层意见不统一,也被延后推行。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认为,在资本项目开放之前,需要解决利率与汇率市场化的问题。
直接IPO模式值得关注的是,从去年深圳大学等人士完成的课题倾向于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即CDR的模式,到如今已悄然变为直接IPO的方式,这从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的课题中已经初露端倪。
上交所网站近日公布两份同名研究:《境外企业境内上市与境内股东权的法律保护研究》,建议境外企业境内上市首发模式为直接IPO。
与复旦大学联合完成的课题指出,国务院提出在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本身隐含着对国际金融事务话语权的诉求。
与武汉大学完成的课题则认为,设立境内空壳公司的优势在于规避了法律障碍,发行CDR的优势在规避了法律障碍之外,还减小了监管压力。
因此,该课题组主持人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认为,直接在A股市场IPO是比较直接有效的方式,应该是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上市的首选方式。
发行地国家的上市条件对境外公司的要求高于境内公司已经是通行的国际惯例。
冯果表示,结合筛选优质上市公司、防范欺诈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的考量,课题组建议在我国境内上市的企业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业务;(2)符合其本国股票发行条件;(3)企业市值不低于3亿元;(4)公众持股市值不低于20%;(5)须有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书;(6)设立年限不低于5年;(7)必须分配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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