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N记者 郭安丽 北京报道
面对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国家已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了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并要求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有专家提出在保障房项目建设中采用公私合作模式,以土地优惠的政策来缓解各地保障房建设困局。目前已有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中试水运作。对于这些探索,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透露,保障房融资支持公私合作模式并已上报到决策层;住建部内部称将“不会卡得太死”。
地方政府、开发商围绕保障房展开了新一轮的利益平衡拉锯战。但是,在寻找新融资方式的同时,专家提醒要警惕保障房变成新一轮“政绩热”,甚至滋生亵渎腐败行为,从而背离保障房初始目的。
公私合作模式
土地成重要筹码
由于国家已经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了政绩考核内容,并实行问责,目前各地想尽各种办法来筹集资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接近1.4万亿元,显然不可能由政府财政大包大揽,财政出一笔钱,其他资金要靠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形成合力,这就是公私合作模式。
公私合作模式包括捆绑式配建,让开发商建商品房的同时配建公租房,建经济适用房的同时配建廉租房;在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中配套10%到15%商业设施,用于出售,可以回笼部分资金。
地方政府手里能够自主支配的,是土地。而地方政府也明白,只有给开发商足够的“好处”,才能调动起开发商参建保障房的热情。而这“好处”并非保障房自身杯水车薪的盈利,最实惠的也还是用于商住楼宇的土地。因此,目前似乎对吸引开发商参建保障房的新模式探索也都集中在了土地上。
“目前大块配建保障房的住宅地块在出让时,开发商之前都会与政府进行前期"通气"。开发商在土地和融资上确认得到政府额外承诺的"好处"后,才确定参与保障房建设。”广东省住房保障建设智囊团一名不愿署名的分析人士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今年4月份,河北省住建厅与北京万科签署协议,万科将在河北省的6个城市建设6000-8000套保障房,其中以租赁性住房为主,即主要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同时,根据不同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不同需求,万科还将建设一定规模的限价房。而记者了解,此次万科建设保障房所需的土地,将由地方政府无偿提供。
事实上,类似的形式在其他省市也能够窥见。上述广东省住房保障建设智囊团不愿署名分析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广东省也正在讨论一种联合开发模式,政府先在城郊选择一块面积较大的区域进行规划,然后以较低的租赁金租给开发商联合体,由其共同建保障房。之后,政府把保障房地块附近的地以优惠的价格出让给开发商联合体中的个体,供他们自主建立商住楼宇。
公私合作模式上报高层
但需警惕“变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孟春也认为,公私合作是解决保障性住房资金不足问题的渠道之一。中国土地协会副理事长黄小虎指出,公私合作模式归根到底都是从市场筹集资金,但从市场筹钱是要求回报的。因此,有必要在保障房建设过程当中引进市场的竞争机制,利用民营企业的资本和先进技术进行廉租房建设,而政府机构提供包括准入制度、税收优惠、贷款担保和土地优先开发等支持政策,使民营资本进入保障房建设成为可能。
面对地方政府这些“变通的法门”,作为保障房建设主管部门的住建部似乎选择了“静观其变”。同时,贾康也在近日表示,财政部财科所已经对保障房融资支持公私合作模式做了一些初步探讨,并已上报到决策层,得到了决策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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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试水保障房公私合作 土地成重要筹码
2 回复:地方试水保障房公私合作 土地成重要筹码
全都留给曾经2011-07-23 17:41:19 发表
住建部一位内部人士称,住建部也研究过这种做法,最初并不认可。但由于今年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在推进上确实资金困难,开发商、银行参与性不强,因此现在住建部“对此表示默许,允许各地试点,不会卡得太死,但也不会专门推广”。
不过,有专家提醒,作为政府的一种住房福利保障,保障房筹资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说明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和现实监管中或有渎职腐败行为。目前保障房中的土地优惠和置换等某些“潜规则”,即为明证。
国土资源部7月17日表示,明确要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对已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借保障性住房用地之名规避招拍挂出让政策搞商品房开发的,将重点查处并公开曝光。
“保障房说到底是一种公共责任,公益属性永远应为第一原则,只有严格谨慎的执行,而非地方盲目为了完成政绩,这样保障房才能行得正走得远。”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此前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道。
CUBN记者 郭安丽 北京报道面对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国家已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了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并要求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
地方政府、开发商围绕保障房展开了新一轮的利益平衡拉锯战。
公私合作模式 土地成重要筹码由于国家已经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了政绩考核内容,并实行问责,目前各地想尽各种办法来筹集资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接近1.4万亿元,显然不可能由政府财政大包大揽,财政出一笔钱,其他资金要靠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形成合力,这就是公私合作模式。
公私合作模式包括捆绑式配建,让开发商建商品房的同时配建公租房,建经济适用房的同时配建廉租房;在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中配套10%到15%商业设施,用于出售,可以回笼部分资金。
地方政府手里能够自主支配的,是土地。
“目前大块配建保障房的住宅地块在出让时,开发商之前都会与政府进行前期"通气"。
今年4月份,河北省住建厅与北京万科签署协议,万科将在河北省的6个城市建设6000-8000套保障房,其中以租赁性住房为主,即主要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
事实上,类似的形式在其他省市也能够窥见。
公私合作模式上报高层 但需警惕“变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孟春也认为,公私合作是解决保障性住房资金不足问题的渠道之一。
面对地方政府这些“变通的法门”,作为保障房建设主管部门的住建部似乎选择了“静观其变”。
住建部一位内部人士称,住建部也研究过这种做法,最初并不认可。
不过,有专家提醒,作为政府的一种住房福利保障,保障房筹资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说明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和现实监管中或有渎职腐败行为。
国土资源部7月17日表示,明确要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保障房说到底是一种公共责任,公益属性永远应为第一原则,只有严格谨慎的执行,而非地方盲目为了完成政绩,这样保障房才能行得正走得远。
回复该发言
不过,有专家提醒,作为政府的一种住房福利保障,保障房筹资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说明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和现实监管中或有渎职腐败行为。目前保障房中的土地优惠和置换等某些“潜规则”,即为明证。
国土资源部7月17日表示,明确要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对已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借保障性住房用地之名规避招拍挂出让政策搞商品房开发的,将重点查处并公开曝光。
“保障房说到底是一种公共责任,公益属性永远应为第一原则,只有严格谨慎的执行,而非地方盲目为了完成政绩,这样保障房才能行得正走得远。”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此前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道。
CUBN记者 郭安丽 北京报道面对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国家已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了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并要求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
地方政府、开发商围绕保障房展开了新一轮的利益平衡拉锯战。
公私合作模式 土地成重要筹码由于国家已经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了政绩考核内容,并实行问责,目前各地想尽各种办法来筹集资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接近1.4万亿元,显然不可能由政府财政大包大揽,财政出一笔钱,其他资金要靠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形成合力,这就是公私合作模式。
公私合作模式包括捆绑式配建,让开发商建商品房的同时配建公租房,建经济适用房的同时配建廉租房;在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中配套10%到15%商业设施,用于出售,可以回笼部分资金。
地方政府手里能够自主支配的,是土地。
“目前大块配建保障房的住宅地块在出让时,开发商之前都会与政府进行前期"通气"。
今年4月份,河北省住建厅与北京万科签署协议,万科将在河北省的6个城市建设6000-8000套保障房,其中以租赁性住房为主,即主要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
事实上,类似的形式在其他省市也能够窥见。
公私合作模式上报高层 但需警惕“变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孟春也认为,公私合作是解决保障性住房资金不足问题的渠道之一。
面对地方政府这些“变通的法门”,作为保障房建设主管部门的住建部似乎选择了“静观其变”。
住建部一位内部人士称,住建部也研究过这种做法,最初并不认可。
不过,有专家提醒,作为政府的一种住房福利保障,保障房筹资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说明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和现实监管中或有渎职腐败行为。
国土资源部7月17日表示,明确要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保障房说到底是一种公共责任,公益属性永远应为第一原则,只有严格谨慎的执行,而非地方盲目为了完成政绩,这样保障房才能行得正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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