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赶在"限购令"扩容名单发布前推出"限价令",有规避"限购令"这一"紧箍咒"的嫌疑。”
“在土地财政的现实面前,宁"限价"不"限购"已然是一些地方政府应对楼市调控的趋利心态,相较于限购令给土地财政造成的实质性影响,选择出台限价令达到"限价保量"效果。”
早报讯 有关部门正“圈定”楼市限购新名单之际,“限价令”已在河北廊坊先行升温。
新华社24日报道,7月21日,河北省廊坊市部分开发商收到当地房管局发出的房价控制目标参考性建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最高不得高于9000元/平方米。
虽然廊坊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坚称,廊坊市的“限价令”尚未正式出台,前述此举,“只是房管局有关科室在近期接受新的预售项目备案时,对相关企业提出上述参考性建议”,但关于这一酝酿中的“限价令”的讨论已然展开。
“限价令”的动机
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廊坊酝酿“限价令”的动机。
此前的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此后的21日,新华社报道称,有关部门正在“圈定”限购新名单。
24日,新华社以《热“限价”冷“限购”是为哪般?网民叩问廊坊楼市“限价令”》为题,撰文引述观点称,廊坊赶在“限购令”扩容名单发布前推出“限价令”,有规避“限购令”这一“紧箍咒”的嫌疑。
文章援引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的话说,广州市的下属县级市增城市,在2011年年初“新国八条”出台时,增城曾一度被认为会和广州主城十区一样被限购,但最终则以“限价”的方式代替。在限价令出台后,看上去增城的房价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但却吸引了大量在广州十区被限购的投资需求涌入。与增城情况类似,廊坊作为离北京最近的三线城市,北京限购后购买力外溢,廊坊房价大幅上涨,2011年4月涨幅位居全国百城第五位。
“在土地财政的现实面前,宁"限价"不"限购"已然是一些地方政府应对楼市调控的趋利心态,相较于限购令给土地财政造成的实质性影响,选择出台限价令达到"限价保量"效果。”《热“限价”冷“限购”是为哪般?网民叩问廊坊楼市“限价令”》一文这样评价。
限价还是限降?
“限价令”会否变异为“涨价令”“限降令”,同样令外界揪心。
据新华社24日报道,廊坊楼市“限价令”规定,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最高不得高于9000元/平方米,市区中心区(政治、商业、金融中心)平均价格不得高于8200元/平方米,市区周边地区平均价不高于7100元/平方米。但据新华社记者调查,目前廊坊市中心楼盘均价为6000-7000元,离北京最近的燕郊地区楼盘均价约8000元。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19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廊坊市6月住宅均价为6398元/平方米。这与新华社记者的调查数据颇为接近。
对外界的担心,廊坊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廊坊的“限价令”其实有更为细分的内涵从7月份开始,廊坊市区新审批预售项目,基本上按照“新申报预售许可的续建商品住房项目最高售价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1-4月份最高销售价格”执行。
陈万志则坦言,地方政府实际定出的最高指导价高于当地实际楼市销售均价,可能名为“限价”,实际却出现“限降”的效果。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中,要防止“控制目标”成为“数字游戏”,如要警惕一些地方“限制中心城区”新盘上市,甚至冻结新盘价格等只图避过风头的做法。“就像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直接拉闸限电。”
回复该发言
新华社质疑廊坊限价令 “9000元封顶”被指促涨
2 回复:新华社质疑廊坊限价令 “9000元封顶”被指促涨
两条死鱼2011-07-25 18:43:43 发表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的6月20日,中广网报道称,廊坊市香河县已针对“县域新建商品住房”先行出台“限价令”香河成为可查的全国首个实行“商品住房一律限价销售”的区域。
但香河县制定的三档调控指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控制在6500元/平方米,最高价不得超过7500元/平方米,高档商品住房最高价将限制在11000元/平方米以内,同样被指高于当地楼市实际售价。
陈万志认为,限贷、限购、限价等约束性调控措施,短时间内能在限制房价过快上涨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并非治本之策。今后应在持有、出售等环节,加大房产税、空置税、暴利税等市场调节力度,精准打击遏制炒房投机行为,将调控引往长效化、制度化。尤其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是楼市调控的“薄弱环节”,加快改革地方“土地财政”势在必行,土地财政不改革,高房价难以真正回归理性。
回复该发言
但香河县制定的三档调控指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控制在6500元/平方米,最高价不得超过7500元/平方米,高档商品住房最高价将限制在11000元/平方米以内,同样被指高于当地楼市实际售价。
陈万志认为,限贷、限购、限价等约束性调控措施,短时间内能在限制房价过快上涨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并非治本之策。今后应在持有、出售等环节,加大房产税、空置税、暴利税等市场调节力度,精准打击遏制炒房投机行为,将调控引往长效化、制度化。尤其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是楼市调控的“薄弱环节”,加快改革地方“土地财政”势在必行,土地财政不改革,高房价难以真正回归理性。
回复该发言
共有2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