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城市排污减排专项资金闲置率高达92.47%。
广东省对2010年税收征管审计中发现,该省有17个市351户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税款,漏缴纳税款2.26亿元。此外,一些环保部门和教育部门违规使用资金,用作员工福利和工资等开支。
审计中还发现,该省有4个市、3个县(市、区)的税务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征收13家企业税款1.89亿元;有5个县(市、区)的税务部门未按规定将存放在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的2010年度税款6594.3万元划解国库;有2个市、4个县(市、区)的9个委托代征收单位在委托规定限期内未将税款1.42亿元划解国库。
7月27日,广东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做了《关于广东省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透露上述消息。
此次审计主要包括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及行业审计、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5个市财政决算审计(珠海、汕头、江门、阳江、茂名)、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审计调查和其他项目审计等七个部分。
据审计报告显示,在被审计到的部门或行业系统,或多或少都发现了问题。
广东省财政预算管理审计发现,未收回历年到期的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借款2.49亿元,包括2个省直单位的借款1533万元和15个市、3个县的借款2.34亿元。
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减排方面,有3个市9个项目闲置资金1.49亿元,其中有一个市4个项目平均资金闲置率高达92.47%,涉及资金2172.9万元;有1个县级市环保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使用资金2379.2万元。环保部门将1535.7万元用作本局及下属监测站、监理所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及福利等开支;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多列支建设期管理费572万元,将271.5万元用作土地征用补偿费。
在教育方面,根据对惠州、汕尾、佛山、茂名和清远等5个市2007至2009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策执行和资金运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有4个市 11所学校和2个教育部门违规使用择校费28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教职员工的岗位津贴、奖金以及临时工工资、福利费等支出;有3个市18所中学未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2007至2009年超计划招收择校生2602人,平均超招比例为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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