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继“丽江事件”之后,中国短道速滑队再度发生打架斗殴现象,这一次的“焦点人物”仍然是冬奥会冠军王濛。这次事件情形十分恶劣,王濛很有可能被开除国家队。
在屡次发生打架事件后,中国短道速滑队在管理队员方面,应该作一次深刻的反思和思考,俗话说得好“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杜绝这种情况再次出现。
事件回顾
据报道,7月24日晚,在青岛进行夏训的中国短道速滑队下榻的酒店里。冬奥会冠军王濛没能按照国家队规定的时间回宿舍,与领队王春霞产生冲突,大打出手,其黑龙江男队队友刘显伟也卷入冲突中,双方都有受伤。王濛伤势并不严重当晚返回队里,领队王春霞伤势较为严重,浑身瘀伤,仍在治疗。
在“丽江事件”发生46天之后,王濛再次成为了焦点,上一次丽江是在酒吧,这一次在青岛仍是饮酒归来,与领导发生争执大打出手,事件的情形比起上次更为恶劣,所酿成的后果十分严重。
加强管理
如今的中国体育管理体制已经是饱受争议,而我们的运动员更是不懂得收敛一下,屡次的出现泡吧、打架、夜不归宿、晚归、罢训等现象。这些种种现象都说明了运动员自律性差的问题,在这方面的管理更是要求十分严格。
众所周知,抽烟喝酒对于高水平的运动员来说,其伤害大于普通人,在体坛上沉迷于烟酒而导致早早告别体育事业的运动员大有人在,要想使良好的体育状态保持长久,运动员就应该远离烟酒,洁身自好。
但是,对于很多的运动员,自律性比较差,就需要要求我们的体育管理结构对其加强管理。在培养运动员的时候,不仅要对他们的体育竞技水平提高,还要对运动员的素质进行提高,运动员在比赛场上有个性,霸气十足,这一点是提倡的,可是,在赛场下,对于运动员的个性化就需要更好的限制。
在限制运动员场外个性化的时候,并不是让他们什么都不准,什么都不能做,而是要求干什么都要有个限度,在这个限度内,运动员是可以自由支配的,但是超过这个限度就是禁止的。
一位运动员,尤其是国家队的运动员,是公众人物,代表的是国家的形象,一言一行都起着模范作用,如果放任其自由,则会影响到未来体育界的发展,所以在运动员个性的管理上是非常重要的。
提高中国体育水平不仅仅是对于成绩上面的提高,对于运动员素质上的提高也是必要的,加强对运动员有效的管理,减少“队霸”、“球霸”等不良称号的出现,中国体育水平的提高也就会指日可待了。(实习记者褚晓冬)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