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下一人购房32套续:第二买家已卖两套房
1 限购令下一人购房32套续:第二买家已卖两套房
天苍月2011-07-29 17:53:20 发表
遭遇“一房二卖”的苏先生一家 羊城晚报记者 邓勃 摄
“限购令下一人购房32套”追踪
羊城晚报讯 记者谭超、实习生龙雨嫣报道:自从7月26日羊城晚报刊登《13住户遭“一房二卖”,一人一次取得32套房》报道后,各大主流媒体纷纷跟进,13住户的命运牵动着广州市民的心。7月27日,记者终于打通了卖家李绍华的电话,他向记者松口说:“其实当初未向法院坦白交代房子已经出售的事实。”
李绍华涉构成民事欺诈
27日,记者以房主亲友的身份致电李绍华,追问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并要求其提供解决办法。李绍华先是一反之前的强硬口气,为自己“一房二卖”的行为找了种种理由辩护,但对苏先生等住户能否要回房子却只字不提。后来,李绍华终于松口透露,他在2011年法院强制执行产权转移时,并未向法院说明32套房中的13套已经在之前出售这一实情。
对此,广东永惠忠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惠表示:“按照常理,在一般的债权纠纷中,如果抵债标的的产权存在争议或者已经出售,李绍华理应以此作为对抗理由,阻止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转移大新大厦[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这13个单位的产权,法院如果知道这13住户的单位已经出售,肯定不会对这13个单位发出转移产权的强制执行令。如此一来,李绍华还可以凭借这13套房子,拿到13家住户的剩余房款,于他百利无一害。至于他为何对法院有所隐瞒,刻意‘损害’自己的利益,我想肯定有见不得人的秘密。”
陈小惠还向记者表示,在法院判处房屋产权转移时,李绍华有义务向法院说明这13套房已经出售,而其隐瞒行为已构成欺诈。不过,陈小惠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无法对李绍华此举进行制裁。不管李绍华对法院恶意隐瞒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李绍华“一房二卖”的恶意行为,已对大新大厦13户居民构成民事欺诈。
32套房遭“低价甩卖”
为了解大新大厦32套房子近况,记者来到位于大新大厦附近的美联物业(全称“广州美联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记者发现,该中介公司现正代理批量出售大新大厦15至17楼的住房。为此,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进行了暗访,发现该批32套房正遭“低价甩卖”现状。
应记者提出的看房要求,售楼代表尹小姐带领记者前往大新大厦16楼的1601单位。记者留意到,在进入大新大厦时,该名尹姓售楼代表没有佩戴任何证件,也没有在保安处进行任何登记,面对记者对于该大厦安保情况的质疑,尹小姐的回答是“之前有一段时间进来要登记,现在不用”。
电梯门在16楼一打开,记者便看到墙上被喷刷的“买房小心”、“无良奸商”、“一房二卖”等字样,面对记者表现出来的担忧与质疑,尹小姐反复表示这些纠纷已经解决,现在购房并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并肯定地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已经对该问题予以调查并已确认绝无纠纷。”尹小姐还介绍,前一段时间美联物业已经完成了大新大厦数套单位的交易。
然而,在记者看完房准备乘坐电梯离开时,一名自称大新大厦的物业管理人员突然出现,并质问“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记者说是前来看房的,该物管人员强硬地表示“领导说了现在不准看房”,并转过头谴责美联物业的售楼代表,继而把记者一行人“驱逐”出大厦。
据了解,此次事件牵涉到的32套房中,位于17楼的1709号与1708号单位已于6月8日及6月10日被分别售出,成交价为139万及180万元。而据记者探访所得,目前这两套房均已完成内部装修,新屋主也已准备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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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一房二卖”的苏先生一家 羊城晚报记者 邓勃 摄
“限购令下一人购房32套”追踪
羊城晚报讯 记者谭超、实习生龙雨嫣报道:自从7月26日羊城晚报刊登《13住户遭“一房二卖”,一人一次取得32套房》报道后,各大主流媒体纷纷跟进,13住户的命运牵动着广州市民的心。7月27日,记者终于打通了卖家李绍华的电话,他向记者松口说:“其实当初未向法院坦白交代房子已经出售的事实。”
李绍华涉构成民事欺诈
27日,记者以房主亲友的身份致电李绍华,追问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并要求其提供解决办法。李绍华先是一反之前的强硬口气,为自己“一房二卖”的行为找了种种理由辩护,但对苏先生等住户能否要回房子却只字不提。后来,李绍华终于松口透露,他在2011年法院强制执行产权转移时,并未向法院说明32套房中的13套已经在之前出售这一实情。
对此,广东永惠忠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惠表示:“按照常理,在一般的债权纠纷中,如果抵债标的的产权存在争议或者已经出售,李绍华理应以此作为对抗理由,阻止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转移大新大厦[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这13个单位的产权,法院如果知道这13住户的单位已经出售,肯定不会对这13个单位发出转移产权的强制执行令。如此一来,李绍华还可以凭借这13套房子,拿到13家住户的剩余房款,于他百利无一害。至于他为何对法院有所隐瞒,刻意‘损害’自己的利益,我想肯定有见不得人的秘密。”
陈小惠还向记者表示,在法院判处房屋产权转移时,李绍华有义务向法院说明这13套房已经出售,而其隐瞒行为已构成欺诈。不过,陈小惠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无法对李绍华此举进行制裁。不管李绍华对法院恶意隐瞒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李绍华“一房二卖”的恶意行为,已对大新大厦13户居民构成民事欺诈。
32套房遭“低价甩卖”
为了解大新大厦32套房子近况,记者来到位于大新大厦附近的美联物业(全称“广州美联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记者发现,该中介公司现正代理批量出售大新大厦15至17楼的住房。为此,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进行了暗访,发现该批32套房正遭“低价甩卖”现状。
应记者提出的看房要求,售楼代表尹小姐带领记者前往大新大厦16楼的1601单位。记者留意到,在进入大新大厦时,该名尹姓售楼代表没有佩戴任何证件,也没有在保安处进行任何登记,面对记者对于该大厦安保情况的质疑,尹小姐的回答是“之前有一段时间进来要登记,现在不用”。
电梯门在16楼一打开,记者便看到墙上被喷刷的“买房小心”、“无良奸商”、“一房二卖”等字样,面对记者表现出来的担忧与质疑,尹小姐反复表示这些纠纷已经解决,现在购房并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并肯定地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已经对该问题予以调查并已确认绝无纠纷。”尹小姐还介绍,前一段时间美联物业已经完成了大新大厦数套单位的交易。
然而,在记者看完房准备乘坐电梯离开时,一名自称大新大厦的物业管理人员突然出现,并质问“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记者说是前来看房的,该物管人员强硬地表示“领导说了现在不准看房”,并转过头谴责美联物业的售楼代表,继而把记者一行人“驱逐”出大厦。
据了解,此次事件牵涉到的32套房中,位于17楼的1709号与1708号单位已于6月8日及6月10日被分别售出,成交价为139万及180万元。而据记者探访所得,目前这两套房均已完成内部装修,新屋主也已准备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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