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隐瞒房屋性质一房多卖可要求惩罚性赔偿
签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款,但等到即将交房时,却被开发商告知房屋产权证书只能办理成储藏室产权证!近日彭州购房者岳先生在购房过程中就遇到这样烦恼事情,在多次协商未果、开发商一拖再拖情况下,岳先生感到非常困惑、苦恼,“买一套自己喜欢商品房真太难了!”
事件
房屋“变身”储藏室开发商一房多卖没信用
为改善家人住房条件,居住在彭州市岳先生多年来一直想买套住房。2007年3月15日,经过多渠道查看资讯并实地考察,岳先生终于选定了位于彭州市西大街某小区一套约96.63平米商品房,于是岳先生当即便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一次性全额付款,并约定2010年交房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就在即将收房时,令岳先生想不到是,岳先生突然接到开发商电话,告知房屋办不了住房产权证书,如果办理话只能办理储藏室产权证书。
这下惹恼了岳先生,“自己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分明约定小区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商品房用途也为住宅,开发商怎么能说变就变呢?如果这样,自己辛辛苦苦半辈子,全款购买房子,最后竟买了个“储藏室”。”气急之下岳先生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但一直未果。更让岳先生意想不到是,过一段时间岳先生再去看自己全款买房子时,竟然被保安阻挡不准进屋子,后来岳先生才得知,居然自己全款购买房子已经被开发商再次转卖给他人。
先违约,后一房多卖,如此不诚信开放商彻底让岳先生失去信任。于是岳先生便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而开发商不但不协商,根本就不理不睬。2011年上半年一天,岳先生再次找到开发商协商此事,开发商答应为岳先生在自己开发另一处楼盘选择一套房子,但是地理位置却和以前那套房屋相比差了很多,这让已经为此事筋疲力尽岳先生更加难以接受。直至现在,岳先生依然和开发商没有解决好此事。
律师点评
购房者可要求惩罚性赔偿
针对这一事件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认为,开发商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所购买商品房用途被变更为和买卖合同约定用途冲突“储藏室”,之后又利用因买受人全款购房而暂未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便利,一房多卖,严重侵害了买受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属于恶意违约,买受人可要求进行惩罚性赔偿。
艾述洪律师谈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楼盘开发商一房多卖行为是典型恶意违约,且由于该商品房核准最终用途也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岳先生不能实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故岳先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开发商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岳先生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由于该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及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商品房产权证事实,故岳先生可以要求该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办证相应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隐瞒房屋性质一房多卖可要求惩罚性赔偿签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款,但等到即将交房时,却被开发商告知房屋产权证书只能办理成储藏室产权证!近日彭州购房者岳先生在购房过程中就遇到这样烦恼事情,在多次协商未果、开发商一拖再拖情况下,岳先生感到非常困惑、苦恼,“买一套自己喜欢商品房真太难了!”事件房屋“变身”储藏室开发商一房多卖没信用为改善家人住房条件,居住在彭州市岳先生多年来一直想买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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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一大怪房屋“变身”储藏室 开发商没信用
2 回复:楼市一大怪房屋“变身”储藏室 开发商没信用
天苍月2011-07-30 01:37:28 发表
这下惹恼了岳先生,“自己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分明约定小区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商品房用途也为住宅,开发商怎么能说变就变呢?如果这样,自己辛辛苦苦半辈子,全款购买房子,最后竟买了个“储藏室”。
先违约,后一房多卖,如此不诚信开放商彻底让岳先生失去信任。
律师点评购房者可要求惩罚性赔偿针对这一事件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认为,开发商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所购买商品房用途被变更为和买卖合同约定用途冲突“储藏室”,之后又利用因买受人全款购房而暂未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便利,一房多卖,严重侵害了买受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属于恶意违约,买受人可要求进行惩罚性赔偿。
艾述洪律师谈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楼盘开发商一房多卖行为是典型恶意违约,且由于该商品房核准最终用途也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岳先生不能实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故岳先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开发商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赔偿责任。
商品房产权证事实,故岳先生可以要求该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办证相应违约责任。
艾律师提醒本报读者,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房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房款后,一定要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及时查询并确认开发商是否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避免不良开发商在未办理备案手续情况下一房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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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违约,后一房多卖,如此不诚信开放商彻底让岳先生失去信任。
律师点评购房者可要求惩罚性赔偿针对这一事件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认为,开发商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所购买商品房用途被变更为和买卖合同约定用途冲突“储藏室”,之后又利用因买受人全款购房而暂未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便利,一房多卖,严重侵害了买受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属于恶意违约,买受人可要求进行惩罚性赔偿。
艾述洪律师谈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楼盘开发商一房多卖行为是典型恶意违约,且由于该商品房核准最终用途也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岳先生不能实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故岳先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开发商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赔偿责任。
商品房产权证事实,故岳先生可以要求该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办证相应违约责任。
艾律师提醒本报读者,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房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房款后,一定要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及时查询并确认开发商是否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避免不良开发商在未办理备案手续情况下一房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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