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已是“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多数死难者“头七”之日。七天来,无数人卷进这场意见风潮,关注之心,难以按捺。 “7·23”给人的冲击,已不仅是物伤其类的悲伤。悲情如江河横溢,奔涌其间的是,对有关部门在救援与善后中颟顸表现的愤激,是无数“为什么”激荡出的焦虑。“高铁脱轨”(动车实为高铁瞒天过海的一个称谓)犹如撕破脸皮的隐喻,更让每个人反观自身命运,审视身处命运共同体前行的路轨,忧时感世,不由得凄惶与无助。这才是形成意见风潮最强力的酵母。 此次事故前期救援与善后中暴露的新老问题,出现的种种细节疏漏,可谓“擢发难数、罄竹难书”。事故具体技术问题,已有大量讨论的最终指向,“是人祸非天灾”。除技术问题外,有关部门最扎眼的表现有两点:其一,救援重“恢复通车”,轻抢救人命,是为心中无“人”;其二,善后轻视沸腾民意,搪塞敷衍,是为目中无“民”。 重“车”轻“人”,动人心魄的一例,是救援清理过程中,温州市特警支队长邵曳戎,拒绝铁路方面意见,坚持原地清理,终于保住车祸孤儿项炜伊。无疑,人命关天之际,铁路部门所急的,是“尽快清理,尽快恢复通车”。不要说“不抛弃、不放弃”,连起码的事故处理准则也无法做到,哗然之声,闻于国际。项炜伊获救后,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对之前一再宣布“无生命迹象”,轻佻发言“这是一个奇迹,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事情就是这么样。” 为了“迅速处理现场”,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一些车厢遇难者的遗物乃至遗体受到损毁。似乎几乎没有决策者认为,每件遗物都是一个人生命最后时刻的留存,它可能是父母妻儿难舍的纪念,它们理应尽最大可能被保留、整理、交还。 事故死难者的名单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布。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购票实名制”价值何在,所为何来?事故赔偿,援拆迁补偿恶例,以补偿为“奖励”。时值盛夏,南方炎热,此语一出,举国同感凉意。以上都不能以“救人为第一要务”解释。相反,只能证明,在铁道部的任务表中,“人命”没有被置于首位。 事故发生后的信息公开、舆论互动更是一团糟。事故发生至今,任何一个门户微博网站,几乎看不到与此无关的发言,史无前例。其他媒体,程度不同,焦点一致。此非民意,尚有何物可称民意? 面对民意,面对如潮而至的“十万个为什么”,包括铁道部在内的有关部门,不是立足于信息公开及检讨,而是着力自辩,前后支绌、自相矛盾、张口结舌之状,令人怒,令人羞。信息不透明,海量信息遂赤足疾奔。其中有谣言,有真相。责任不在追问与传播者,更不能预设个别失实消息存有敌意。何况,包括铁道部在内的有关部门的应对举措,是如此让人抓狂,让人“心慌慌”。他们在空调车里接受采访,在五星级酒店办公,他们动用体制力量,试图“捂盖子”,使质疑的声音无法表达。他们认为这样就可以使事态“迅速平息”,可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见容于今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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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7·23”事故的态度与诉求
2 回复:我们对“7·23”事故的态度与诉求
xixi16012011-07-30 21:38:44 发表
我们理解,上述种种,当事部门自有其内在逻辑。高铁是国力突飞猛进的象征,被当成“发展”的“图腾”,所以才会“大干快上”,才会有“被高铁”。但我们要速度,也要安全,我们承受不起“脱轨”的后果。包括司机在内,每个人都是乘客,所以,“中国,请停下你飞奔的脚步,等一等你的人民……” 我们要稳定,不要停滞;要发展,不要失控;要变革,不要脱轨。我们对下自铁路行业,上自宏观经济的成绩,绝无否定之意,但我们更需要对“人”与生命的关照,对“民”与民众主张的尊重。我们不仅要见事故现场“沉舟侧畔千帆过”,更要见体制积弊“病树前头万木春”。 基于此,我们认为,以下建议符合迄今为止民意的要求: 第一,所有动车以及高铁线路立即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二,依法学家贺卫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设立特别委员会进行事故独立调查,彻查事故原因,并举行听证会。 第三,公布伤亡和失踪人员名单,审查“购票实名制”的功能与实施必要。 第四,调查救援始末,包括查清一些导致恶劣影响的“指令”和决定究竟来自何方。 第五,全面审计铁道部财务。 第六,启动铁路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 以上建议,非为“灭火”,而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常态反应。我们立下如此愿景,期待有一日,能以上述建议的落实,告慰此次事故的幸存者与死难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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