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彭先生是一名普通的工厂打工仔,却突然接到法院传票,称他因为名下两套房产断供被银行告上法庭。昨日,他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案件至今悬而未决。除此之外,彭先生也莫名其妙卷入其他官司中,原因只有一个:他曾丢失过身份证。
丢失身份证惹麻烦
彭先生于1999年来深打工,至今还是工厂一名普通打工仔,目前月收入3000元。据介绍,他的身份证于2008年1月份不慎丢失,2月份他就补办了一张身份证。2009年,他发现有人拿他的身份证去办了电信宽带套餐,由于唯恐自己的身份证被犯罪分子冒用惹出什么麻烦,他特地到派出所报警,并且领回了报警回执。
而实际上,彭先生所丢失的身份证还是为他惹来了不小的麻烦。2009年6月,彭先生收到东莞一法院的传票,称他因为与他人有经济合同纠纷,为此被人告上法庭。彭先生了解案情后得知:那份合同上有他的签名。为此,彭先生不断往返莞深两地,为此还损失不少金钱。他在法庭上强调,合同里的签名并非他本人所签,后来经过笔记鉴定,东莞的法院认定他与该合同纠纷案件确实没有关系,笔迹鉴定费1800元需要原告支付。听闻该消息,原告就不知所终,法院经过强制执行,并冻结了原告的财产,直至上周,东莞的法院才从原告处强制执行了1000元给他。
突然冒出两套断供房产
因为丢失身份证的麻烦还远远没有结束。据介绍,2010年7月份,彭先生接到深圳市福田法院的传票,称他名下两套房产因为贷款142万,供了几个月之后断供,被深发展银行告上了法庭。彭先生介绍,事发后,他还去看过那两套房子。两套房子位于龙岗区园景花园,房产证上写的是复式,但其实是两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总面积是230多平方米,房子一直空着,无人居住。据深发展银行提供的信息显示,该房子是2009年12月购买,当时房子的价值是170多万,首付36万,供了3个月。从2010年4月份开始,这两套房产就开始断供。因此,深发展向法院起诉。
本次案件2010年11月11日开庭,在法庭上,深发展银行出具了房产证、购房合同以及彭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彭先生再次在法庭上强调,购房合同并非他本人所签,并提出要做笔迹鉴定。最初,彭先生被告知笔迹鉴定费需要2300元,后来他又收到法院通知,说他的笔迹鉴定费需要3万元,要他再转入27000元。
能否卖房结束官司?
这下子可就难倒了彭先生,他说,自己就是一个普通打工仔,上哪里去找两万多来做笔迹鉴定?由于他迟迟没有交这个费用,因此案子现在还没有结果。据介绍,该两套房产目前的保守价格是每平方米7000元,彭先生想知道,他能否把房子卖了?不然,他该怎么办才能结束这起官司?
对于彭先生的问题,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杨建军律师介绍,鉴定费用是由鉴定机构收取的,并不是由法院收取的。彭先生假如认为鉴定费用较高,并且存疑,可以先向收取费用的公司进行咨询。此类案件鉴定费一般按照谁提出笔迹鉴定谁先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
据杨建军律师介绍,彭先生是否对两套房产有处置权,主要看房产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有无抵押;如果已经抵押给银行,在彭先生不还款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对房产进行拍卖。如果彭先生要卖房,需经银行同意;或者先将贷款全部还清,在赎楼、拿到房产证以后,才能进行买卖。目前建议彭先生先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举报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实施买房诈骗。(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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