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海口市民马女士向记者反映:“我们在海甸岛海天逸舍租住了两套房子,房子到期退房时物业却百般刁难克扣各种费用。”
据马女士介绍,她们在2010年入住的时候,在租房合同上规定,退房时要将房间卫生打扫干净,否则物业要按2元-4元/平方米收取保洁费。“我们走时把卫生打扫得非常干净,出门时还特意把门口擦一遍。”马女士说,可物业在验收房屋时,认为未打扫干净,最后强行扣我们251元保洁费。马女士认为,既然在合同中并未对“干净”有一个硬性的标准,物业公司此举就是故意刁难。而且,阳台上的凉衣架铁丝由于天气原因生锈断了一根,在退房时也被强行扣掉50元。
自2008年入住该小区的周先生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周先生7月20日退房,物业验收时以房屋没有用洗衣粉清理为由,以4元/平方米收取周先生350元的保洁费。
据周先生介绍,在入住后由于非人为原因,该房间淋浴室底座先出现问题,通知物业后物业表示没法修理。而再过了段时间,淋浴房的玻璃竟然爆裂,最后在退房时物业要求周先生以市场价格1000元的70%赔付了700多元。
两位业主均表示,物业完全是故意刁难,然后收取业主的各种费用。“签订的合同‘霸道’,其中还有很多自然损耗的东西,却也要求我们赔偿。”马女士气愤地说。最后,马女士还拿出一段搬走后再回去时拍摄的视频,来证实已经将房屋打扫得很干净。
记者随后联系到海口星海花苑物业负责人胡经理,胡经理解释,在合同中说明了,住户在入住一个月内出现的损坏由物业公司修理,一个月以后概不负责。由于该小区出租房屋全部由房屋产权拥有者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出租,所以当屋内设施出现损坏后,物业会联系租客,通过维修公司报价,租住者同意再进行维修。
有关保洁费的问题,胡经理说,租住者在离开时,并未对房屋仔细进行清理,房内多处还有灰尘,所以才按合同上2元-4元/平方米收取保洁费。(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回复该发言